张家口市基本养老金十二连涨

时间:2021-03-12 15:25:0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张家口市基本养老金十二连涨

  张家口养老金调整了吗?具体是怎么样调整的?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你喜欢。

  日前,记者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张家口市将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增加幅度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这是2005年以来张家口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2次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在当前经济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充分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家口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为: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元、40元、5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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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调整涉及全市14.9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总额为2406.26万元,共补发1到9月份新调整的基本养老金总额21640.3万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61.14元。同时,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人社部门已对全市2.18万名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发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预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2174.15万元。另外,抚宁区346名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发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资金也已全部到位,将随10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