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保金的最新相关信息

时间:2021-03-06 14:21:4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北京市残保金的最新相关信息

  你清楚北京市的残保金相关信息吗?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扶危济困,关爱残疾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为了促进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平等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以及《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 18 号)、《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残工委发〔2006〕 25 号)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管理办法》(京地税金[2006]31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06年起,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模式改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机关代征。现对各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残保金的征缴模式是什么?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将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收缴残保金的模式,调整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机关代征的征缴模式。

  二、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三、残保金代征的标准是什么?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2007年缴纳2006年度的残保金,征缴标准为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19684元(即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2808元的60%)。

  每年的征收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四、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五、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6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7年应缴纳残保金16731.4元[19684(元)×50(人)×1.7%]。

  六、残保金代征的时间是什么?

  残保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2007年征期为7月18日至10月31日。(以政府通告为准)

  七、各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北京市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区县到残联指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各区县审核地点如下:

  第二,用人单位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地税机关服务大厅(征收大厅)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费额自行填写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另外,对网上申报纳税的用人单位,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缴纳残保金外,还可以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费额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一般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八、用人单位前往审核机构审核时,需按规定携带什么资料?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可以从残联和地税网上下载或从地税所、各街道、乡(镇)残联领取);

  3、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职工上年度6月份和12月份工资表;

  6、残疾人职工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7、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

  8、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九、缴纳残保金使用什么票据?

  缴费单位缴纳残保金,统一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该缴款书可在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领取。

  十、残保金缴款书中的预算科目填写什么?

  《一般缴款书》中的预算科目按照每年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007年预算科目编码为“103014200”,名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一、用人单位多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请退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多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到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本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说明多缴原因,提出退款申请。申请退款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签章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样式附后);

  (二)原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申请单位);

  (三)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四)说明退款原因的书面退款申请和与退款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016年残保金如何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