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

时间:2021-02-20 13:55:1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

  7月1日开始,多地纷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南京要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0200元),首次突破“2”字头;同时,月缴存额上限为4848元,较2015年度的4368元提高了480元。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

  12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从7月起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国家四部委出台相关规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为不得超过12%。小编同时了解到,一向与南京保持政策同步的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但具体缴存比例还有待下文明确。

  公积金缴存比例决定了单位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根据单位与个人1:1的'缴纳方式,如缴存比例高,每月公积金额度就高,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每月还贷压力相应也小。如某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60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为1200元;如果缴存比例为8%的话,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800元。

  目前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缴存比例为8%-12%,而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现实中,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宁省属、部属单位、金融机构等,往往会因为单位效益较好而申请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缴存比例为15%。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同时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悉,南京今年7月起执行的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0200元,月最高缴存额提至4848元。

  针对经济效益不够好的企业,南京明确,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是补缴。依照国家规定,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而这也成为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

  另据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施恩辉透露,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缓存比例也会做出调整,“文件正在拟定,这两天就会公布”。

  附: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四厅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苏建金管[2016]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企业缴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企业由所在区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此项职能已授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部分。最低缴存比例,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