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低温补贴是多少?

时间:2021-01-09 16:55:5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国家规定低温补贴是多少?

  进入11月份,中国北方多地出现雨雪天气。11月5日至8日,笔者在露天采访中发现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虽然我国目前高温劳动保护政策逐步健全,但低温劳动保护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

  如果说起高温补贴,估计很多人都知道,而且清楚的知道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对象,但是一谈起低温津贴,好多人就不清楚了,甚至还有人说“从来没有听说过低温津贴这样的规定,也不知道啥叫低温”,这让低温津贴成了个谜。

  2012年6月,我国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里明确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对象,但是是否也出台了低温相关的管理办法呢?百度一下,好像没有,只有个别地区出台了相关条例,但是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中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那也就是说“低温津贴”不是信口胡说,但是为什么低温津贴没有落实呢?

  笔者认为,低温津贴在喊了多年之后仍然踪影难觅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国家未制定关于低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致使许多地区低温津贴的发放没有落实;二是劳动者对低温天气下工作所拥有的权利不明确。

  所以,解开低温津贴这个“谜”的关键还需相关单位及时研究讨论制定与高温管理办法相对的低温管理办法,这不仅为劳动者的`权利提供了保障,也维护好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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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市劳动仲裁院兼职仲裁员邱晨鹤介绍,“低温费”这个概念,在我国法律中是存在的。

  什么是“低温作业”?90年代质监 部门颁布的《低温作业分级》规定里也有界定:在生产劳动地点平均的温度不高于5度,就是低于或等于5度的时候,是属于低温。这个概念本身是有法律依据、或 者说法律所承认的,如果说制定相关政策,应该是有法律基础的。

  但关于谁来发放低温费、发多少,我国始终没有一个法律或条文来明确。邱晨鹤律师认为,和夏天户外作业容易脱水、中暑一样,长期在低温下工作,也容易诱发冻伤、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既然有高温费,应该相应也有低温费,两者应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