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怎么开

时间:2021-01-05 13:49:1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宁波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怎么开

  2015年宁波住房公积金新政:一张无房证明就可以提公积金

宁波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怎么开

  宁波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新政,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规,职工只要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在市区无房而租房住的职工,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并简化了相关提取流程,无需租房发票就可提取。

  政策刚施行 租房提取公积金人数还不多

  6月2日,来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大厅,碰到了前来提取公积金的小伙陈先生。陈先生拎着一只手提袋,里面装着一堆资料。他承租的是谢家的公租房,租期刚满半年,他带来了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等资料。工作人员告诉他,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出台后,从这个月开始,只有满一年才可以提取,这意味着陈先生要等到半年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办事大厅待了近两个小时,并没有碰到其他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市民。“政策刚刚施行,再加上开无房证明也需要时间,所以暂时还没有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数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

  从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与宁波市房产产权产籍监理处了解到,6月1-2日两天,仅有20人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无房证明。“申请人数不太多,而且开具无房证明需要市六区联查,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

  租房职工一张无房证明就可以提公积金

  陈先生承租的是公租房。根据新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而市场租赁房的职工,则只需要一张无房证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原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租赁登记证以及无房承诺书。新政实施后,流程、手续简化,这对于新就业及低收入的租房职工来说,不仅实在而且方便。

  不过,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要在办理过程中现场填写一份《宁波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申报表》,这份表单中详细注明了租房房屋地址、产权人和产权编号等信息,以便管理部门核查。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收回提取的公积金,还要以提取额5%-10%的罚款,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一年提一次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提16800元

  新政策明确规定,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最高限额为700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也就是说,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租房行为已发生了一年,且月租金超过700元的,一次性可以提取8400元。如果一户家庭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到最高每月1400元的租房补贴,也就是一年可以提取16800元。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办理,夫妻双方共同提取的话,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提取办理,但需提供书面同意提取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只要相关资料齐全,现场办结后就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

  租房提取公积金

  会不会影响后续公积金贷款?

  在宁波工作六年的外企白领小童,听到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的消息,着实高兴了一番。

  小童租住在鄞州一处单身公寓,每个月租金2000元,这对于她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能提公积金租房确实蛮好,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小童说,不过她又担心:“工作几年下来,自己有了一些积蓄,正在看房,如果现在提了公积金,买房时公积金贷款会不会受影响呢?”

  打进本报热线的市民,有这样疑惑的不少。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窗口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回复称,租房提取公积金对以后贷款不会有影响,“公积金贷款只看基数,与公积金余额没有关系。”

  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目前的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后续贷款。但如果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贷款造成影响。

  宁波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

  5.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6.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7.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8.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