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受惩处后相关待遇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1-01-04 09:38:0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铁路职工受惩处后相关待遇有哪些规定?

  铁路职工受惩处后相关待遇是怎样的,有什么规定?下面yjbys小编带你详细了解。

铁路职工受惩处后相关待遇有哪些规定?

  一是对受撤职处分的职工,应相应降低职务层级。

  二是职工因受惩处调整工作岗位的,应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工资等待遇。

  三是职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周期性奖励,不得提高工资等级(档次),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务层级。

  四是职工因犯错误使人民生命和国家、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

  五是职工停职检查期间,免发全部绩效工资。

  六是职工受免职处理期间,不能享受原职务(级别)待遇,未重新安排工作前,绩效工资按下一职务层级标准支付。

  七是职工因犯同一个错误,受多种形式惩处,经济考核按其中最重惩处种类规定执行;在惩处期内又犯错误受到惩处的',经济考核累加计算。

  八是对受惩处的职工,有关待遇自下达决定的次月起实施。职工月应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实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

  九是职工所犯错误未做定性处理的,不得调动转移出原单位;被开除的职工,单位应终止其各种社会保险缴费。

  十是被开除的职工,路局管内单位不得以其他用工形式录用上岗。如职工被错误开除,经上级机关查实纠正的,或者被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开除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所在单位必须上报铁路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小贴士: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考勤,顾名思义,就是考查出勤,也是就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员工或者某些团体、个人在某个特定场所及特定的时间段内的出勤情况,包括上下班、迟到、早退、病假、婚假、丧假、公休、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