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庆7天加班费最少1250元

时间:2020-12-26 11:46:3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郑州市国庆7天加班费最少1250元

  国庆长假来临,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9月30日发出通知,7日长假,职工无论是主动加班还是被动加班,用人单位都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国庆加班不补休,7天最少应得1250.52元。

郑州市国庆7天加班费最少1250元

  按照规定,今年国庆假期从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3日3天为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倍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接下来10月4日~7日共4天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倍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

  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以此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每个职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资约为73.56元。在此基础上,头三天,劳动者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20.68元,前3天累计为662.04元。后4天按照两倍计算,每天不得低于147.12元,4天累计为588.48元。也就是说,单位若不实行补休,职工假期加班7天至少可拿到1250.52元。此外,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郑州市市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强调,最低工资标准只是职工计算加班费的底线,企业实际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支付。节日期间,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及时支付加班工资可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郑州市劳动监察举报电话0371-67439828,节日期间24小时正常运转。

  延伸阅读:

  按照国家规定,9月27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节假日,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9月27日、10月1日、2日和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余的9月26日(星期六)、10月4日(星期日)、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10月7日(星期三),其中10月5、6、7的假期是9月27日、10月3日节假日取代周末和周末调休而来。因此如果在9月26日、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等同周末安排加班,应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若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