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5

时间:2020-12-21 18:11:2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5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5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缴存时间由“12个月”改为“6个月”,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够期限的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期限的'缩短,可以释放更多可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入市,也降低了异地购房者在郑州买房的门槛。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额度由夫妻双方45万元改为60万元,个人贷款由35万调整为40万。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首付比例降低:首套房首付由30%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由60%调整为30%。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公积金贷款不用再提供收入证明了。简化手续是便民政策,很大程度上是给购房者更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信心。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延长,也就是说购房者使用公积金买二手房的可选择范围更广了。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