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时间:2020-12-17 08:08:4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黔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小编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黔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和土地权属证明;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原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工程预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明;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近期还款明细账;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证明、家庭收入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无住房登记证明;

  7、退休的,提供本人退休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0、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1、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