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时间:2020-12-16 12:05:0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济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

  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3、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4、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5、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6、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