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12-15 10:24:2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东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

2015东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

  相关问题:

  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