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报销条件及流程解读

时间:2020-12-12 14:11:0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报销条件及流程解读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 到帐后发还本人。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