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生育津贴怎么算?

时间:2020-12-12 09:16:2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年佛山生育津贴怎么算?

  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佛山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应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等情况实施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办理报备手续后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2、参保职工在2011年7月1日(含)至2012年12月31日(含)期间分娩的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由用人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办机构申请追溯支付生育津贴。

  3、申领生育津贴起始办理时间为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