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时间:2020-11-30 08:57:4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天津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天津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天津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记者28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天津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2015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850元,最高不得超过1923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的内容不涉及公积金缴存比例变动,即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缴存基数的15%。

  据介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6月8日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单位缴存2015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或者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拓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