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最新规定

时间:2020-11-09 15:58:48 工资待遇

贵州省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最新规定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贵州省2015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目前尚未有最新政策出台,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贵州最低工资标准的信息,仅供参考。

根据2014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方案,从7月1日开始,贵州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增220元/月,二类地区调增150元/月,三类地区调增150元/月。

即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250元/月,二类地区1100元/月,三类地区100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元/小时,二类地区12元/小时,三类地区11元/小时。

黔南州按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1、都匀市被划分为一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小时。

2、龙里县、福泉市、贵定县为二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小时。

3、瓮安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长顺县、惠水县、罗甸县为三类地区,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元/小时。

温馨提示:

1、贵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贵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