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可通过录音取证将拖欠工资者告上法庭

时间:2020-11-05 17:50:2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维权可通过录音取证将拖欠工资者告上法庭


  农民工王兴全近日来电话咨询,称他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包工头陈兵领了钱,至今都未付清,一直拖欠工资。让他打个欠条,他也不打。王先生想问:手里没有任何凭证,他该怎样收集证据打官司呢?

  带着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他认为,要想打赢官司,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为包工头干了活,并拖欠了他的工钱。为收集相关证据,王先生可以买一支录音笔,通过与包工头陈兵通话,然后把他们之间的谈话录下来。

  杜伟称,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挪用的劳动者工资,由具体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筑公司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陈兵招用的王兴全,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为此,王先生可将录音证据,将建筑公司和包工头一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