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3-04-04 12:38:08 通知

【精华】考试通知范文汇编六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考试通知范文汇编六篇

考试通知 篇1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 篇2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护理部将于近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三基”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2月10日—11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四楼会议室

  三:护理“三基”相关知识

  四、参加人员:全院护理人员,请各科室护士长妥善安排好工作,将人员平均分成两天参加考试,护士长考试另行通知。

  黔西县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20xx年12月5日

考试通知 篇3

  20xx年7月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7月举办一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4日8:00至7月20日24:00。

  二、报名科数及要求

  本次报名限额840科,缴费额满后系统自动截止报名,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7:00。

  四、考试时间

  拟定于20xx年7月29日至7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

  成绩查询时间:考试一星期后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证书领取时间:考试两个月后到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考生也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证书(到付)选项,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成绩合格后考生证书将通过邮政(到付)邮寄到该地址。

  六、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流程

  考生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详情点击: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92

  永州市人事考试院

  20xx年7月10日

考试通知 篇4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11月5日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 ,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5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在5月20-5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考职业及等级

  1、理财规划师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3级、心理咨询师2-3级。2、20xx年参加过物流师3级、公共营养师3级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5月20日的补考,因本职业资格取消不接收新生报名。

  二、报名考生范围

  淮南市本地户口或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

  三、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xx年5月统考考核方案》,了解鉴定方式等要求。(附件1)

  2、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考生报名人数不足10人,本次不安排鉴定。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网址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5:00时,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注册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标准: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鉴定资格。

  2、报名信息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格式进行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查看初审情况。初审不合格者,查看原因,补充后重新提交,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者,由考生本人负责。初审合格考生即可打印鉴定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3月27—3月30日携带打印的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彩色照片一张、学生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或正规培训证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01室(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补考考生携带报名表一份和照片一张即可,报考二级的考生需携带论文一式5份。对复审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材料。

  4、缴费时间

  4月1日9:00—4月6日15:00,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5月17日12:00至5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xx]198号)标准执行。(附件2)

  六、申报条件

  请查询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统考信息栏,网址:http://www.ahosta.gov.cn/channels/398.html (附件3)

  七、相关咨询

  地址:淮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咨询电话:0554-3627185

考试通知 篇6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xx〕90号)规定执行。

  1、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②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⑤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⑥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5)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②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包括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③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④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和就近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没有主管部门的,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

  (三)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 6月25日(双休日除外)。考试报名联系电话为,定海区统计局:2022697、普陀区统计局:3013897、岱山县统计局:4406696、嵊泗县统计局:5081433。新城及高级统计师考试报名,可直接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2283573。

  (四)报考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并向县(区)统计局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同时查验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

  各级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的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xx年10月22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点由市统计局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由省统考办确定。

  四、考试大纲

  20xx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下载。

  五、其他

  考试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xx〕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各县(区)按浙统考办〔20xx〕1号文件的规定及时上交省局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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