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30 15:40:50 通知

关于考试通知模板锦集7篇

  在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考试通知模板锦集7篇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相关规定,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见《报考手册》)。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28日至8月11日

  网上交费:7月28日至8月14日

  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2日

  交费发票领取:10月9日至10月13日

  需要领取交费发票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证。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须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20xx年1月3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8日至1月11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0351-8302522(报名条件咨询、现场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考试通知 篇2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1 / 3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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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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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3

  __________教师,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 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 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 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____年___月___日 监考教师留存

考试通知 篇4

  各区财政局、培训班、考生:

  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xx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xx年6月27日、28日举行,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现就吉林考区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www.jlk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吉林市区考生只须选“吉林市220200”(不要选“船营区”等)。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市、县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均是20xx年6月1日上午8:30开始,6月12日下午4:30结束。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xx年6月23—25日(登陆www.jlkj.gov.cn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动态《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xx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xx]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吉林市财政局

  二00xx年五月十九日

考试通知 篇5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考试通知 篇6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7

  【提要】黑龙江秘书资格报名秘书信息 : 20xx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秘书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大庆市 20xx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 根据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xx年上半年鉴定考试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具体职业等级、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二、鉴定时间

  20xx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实行网上报名。

  20xx年上半年大庆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连接

  (请各位考生在仔细阅读通知后再于大庆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报名和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3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9-6292026

  五、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二寸(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照片2张(粘在审核表左侧空白处);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社会考生均须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现场缴费,之后请关注报名网站按网站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记住在报名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现场确认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秘书三级、四级,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为考生下载填列《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1份及《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其他资料与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2、3、4、5、6项相同。考生需要提交同版免冠1寸近照2张(含报名表上粘贴1张),同版2寸照片1张(粘在报名表空白处),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7日内到我中心领取。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按自己预约审核时间到现场确认审核,逾期将失效。

  考生预约成功后又修改个人信息的,必须重新预约审核,否则为报名失败。

  (六)补考考生可用原注册的账号登陆申报。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2.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报考二级以上级别考生使用)

  4.工作年限证明(社会考生使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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