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2017年清明放假通知
学校清明节是怎么放假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2017年清明放假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4月1号(星期六)调班/课,上班/课,4月5号(星期三)、4月6日(星期四)照常上班/课。
因实验或课程性质的需要,无法按上述时间停课、放假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2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转学校办公室)。
党委(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
篇二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从2017年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4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各院系、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
2、学生及后勤管理部门要安排好学生日常生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带班校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
3、保卫处要全天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保卫。校行政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地点:综合楼213室,值班电话:2853503。保卫处值班电话:2853110。
4、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党政办公室
篇三
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安排,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3天,假日为从2017年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篇四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3日(星期日、星期一)放假调休。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17年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4月1日;原安排在4月1日的课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7年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1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7年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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