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汛通知

时间:2020-10-20 19:50:44 通知 我要投稿

乡镇防汛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乡镇防汛通知,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乡镇防汛通知

  乡镇防汛通知一

  各村(居)委会:

  今年入春以来,气温时冷时热,降雨量偏多,上级水利部门根据厄尔尼诺现象和有关水文因子进行综合分析,预计今年我县汛期降水较常年偏多,给我镇今年的防汛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防止山洪暴发所带来的灾害,我们要严阵以待、百倍警惕,确保一方平安。因此,为认真做好我镇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镇的水利工程安全渡汛,现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加强认识

  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颁布的《防洪法》,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的安危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牢记心间,把防汛工作提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镇政府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长邱玲艳同志担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杨志高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冷春生、卢黎明、周庆伟、熊金国、吴静俊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防汛办公室,由吴静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相应成立镇防汛抢险应急分队,队长由熊金国同志担任,副队长吴静俊同志担任。建立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镇政府实行由班子成员带队值班。各村也要相应成立机构,使防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全面检查,抓住重点

  1、汛前各村要对本村的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堰坝、堤坝、渠道)作全面认真的检查,按好、中、差逐一排队,如有防汛不安全,存在隐患的工程,要组织群众自力更生抢修加固,不要坐等国家的防汛经费,错失良机。对确实工程大,一时无法修复的工程,也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切莫使工程隐患进一步扩大,是水库、山圹要坚决空库渡汛,严禁蓄水。

  2、严格控制水库汛期蓄水水位,对原已超过汛期限制水位的水库,要立即放水,禁止超蓄。

  3、小(二)型水库以下的重点山圹及其它小型山圹水库,各村要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按各工程的集雨面积、库容、容量、溢洪道的大、小、高、低,自行确定蓄水水位,杜绝盲目蓄水。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所有的水库、山圹,不论蓄水量的大小都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人,镇党委班子成员,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对所管辖内的水利工程根据工程多少,分片包干,并具体落实在本村防汛重点工程上。逐级逐座工程签订防汛责任状。做到座座工程有人管。

  2、各村要根据自己水利工程多少,组织5-15人以上青壮年为全村的防汛抢险应急分队。队长由村长兼任。并召集队员会议,划分具体任务,明确集合地点,联系方式,规定报警信号,群众转移路线。

  3、小(二)型水库及重点山圹,在汛期要安排专人日夜24小时值班,洪水阶段还要组织人员巡逻。

  4、为做到有备无患,各村应根据本村工程的具体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器材,如编织袋、土石方、木桩、照明器材等其它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使用方便。

  五、严明纪律,奖罚分明

  1、有事请假制度,镇、村干部汛期外出必须先向镇政府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2、各村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确保今年我镇防汛期间不出现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

  总之,一切要为防汛抢险工作开绿灯,对在防汛工作中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将给予表彰,对表面应付,流于形势,敷衍了事,消极对待给工作工程带来损失的,视损失大小、危害程度将迫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乡镇防汛通知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江河安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县涪江、梓江岸线长,河心洲坝多,城镇排涝能力弱,局部暴雨易引发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防汛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和责任担在肩上。要细化工作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当前,汛期临近,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防洪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建立组织机构

  根据《防洪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防汛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蒲从双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导长:邓 茂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李 勇 县委副书记

  蒋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 烈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丁文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卢启志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黄小文 县政府副县长

  王小容 县政府副县长

  吴 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吴宏志 县政府副县长

  何 凯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 单 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机关党委、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委农办、县水务局、县应急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电视台、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防洪防汛办、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城投公司、县欣诚公司、县农投公司、县涪江公司、子昂街道办事处、平安街道办事处、太和镇人民政府、大榆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沱牌镇人民政府、青堤乡人民政府、射洪水文站、天仙寺水文站、柳电工程指挥部、明珠公司、福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移动射洪分公司、电信射洪分公司、联通射洪分公司、川投水务射洪分公司、县民爆公司。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洪防汛办,胡海同志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值班电话:(0825—6672943)。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防洪领导小组(包括辖区内防洪抢险队)的第一责任人。防汛期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凡因人事调整或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岗的,由继任者或代理人履行其防汛工作职责,不再行文通知。

  各级、各单位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健全防汛办事机构和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部署防汛抗洪措施和检查防汛准备工作,初审本级管理的水库、电站、桥梁、堤防、码头、集镇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二)明确单位职责

  县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各防汛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作好防汛、抢险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在军事机关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救灾、抢险、营救群众。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交通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盗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工程的犯罪分子,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城地区防汛抗洪救灾协调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抢险队伍。

  县政府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各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全县防洪应急抢险和防洪演练工作;负责全县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县委农办:负责检查督促农口各单位做好防汛救灾及洪涝灾害统计工作。

  县水务局:协调防汛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工程的运行安全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将汛情通知到各采砂船、鱼船业主,落实防洪安全措施;负责水库、小水电站防洪安全和河道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阻水物的清理。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县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筹措工作,及时下达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发展改革局:协调安排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的资料和计划内物资。

  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经信口各单位防汛抗洪救灾和洪涝灾害统计工作;组织全县防洪抢险救灾相关物资;负责防汛抗洪救灾电力供应协调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及其防汛抗洪人员,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畅通;负责船只、码头的防汛安全,落实全县各类船只在汛期的停靠区域,设立航道安全标志。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勘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山洪地质灾害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制定山洪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协调解决防洪抢险用地事宜。

  县涪江公司: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防汛工作,组织全县各类学校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各项措施,组织中小学校开展防洪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演练,确保全县学校校舍、师生员工度汛安全。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地区防汛指挥所日常工作;负责县城地区内涝防御预案编制、检查落实和技术指导各乡镇内涝防御预案;负责县城地区防洪排涝工作,检查督促县城区各建筑施工单位清除建筑垃圾;负责县城地区防洪排涝水系和下水道盖板的疏通及县城区河流、排涝水系清淤工作;管好本部门防洪抢险物资,保证随时调用。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及单位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卫生、防病防疫、紧急救护、药品器械供应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救灾粮食的供应;负责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管辖区内排洪清淤工作。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免费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防洪紧急时,按指令广播电视发布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洪任务和命令;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工作的宣传,遇洪灾时要及时派员深入现场作实况录像采访,并通过广播、电视准确快速反映灾情,报道抗灾救灾实况,介绍抗洪抢险救灾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提供农业排涝所需设备,保障排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清除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救灾所需木材储备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掌握提供洪涝灾情,指导协调灾民的生活安排、房屋修复、转移安置等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及上报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安全和全县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洪救灾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县防洪防汛办公室:负责县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修订完善县城防洪堤太和堤防汛预案;落实好堤防闸门启闭人员,加强堤防巡查;抓紧清障排险,消除隐患;负责县城防洪堤照明、广播、自备电源和武安河泄洪闸门的启闭;做好太和堤未封闭段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管辖区域街面、下水道的清淤工作。

  县欣诚公司:负责修订完善大榆防洪堤防汛预案;落实好堤防闸门启闭人员,加强堤防巡查;抓紧清障排险,消除隐患;做好大榆堤未封闭段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县农投公司:负责沱牌镇、青堤乡在建防洪堤防汛预案,落实措施,储备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

  子昂街道办事处:负责子昂办事处辖区防洪安全,组织辖区清掏下水道和低洼地带防内涝工作。

  平安街道办事处:负责平安办事处辖区防洪安全,组织辖区清掏下水道和低洼地带防内涝工作,负责太和堤堤首锂盐厂未封闭段的防洪防汛工作。

  太和镇:负责太和镇(武安)辖区防洪安全,组织辖区清掏下水道和低洼地带防内涝工作;负责调控武安上游水库。

  大榆镇:负责大榆镇辖区防洪安全。

  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县经济开发区辖区防汛安全。

  柳电工程指挥部:负责组建柳电工程防汛指挥部,负责协调柳电工程枢纽部份、库区部份(含沱泉堤、青龙堤)的防汛工作,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预案,落实措施,储备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沱牌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县农投公司、沱牌镇、青堤乡等相关单位组建防汛工作组。沱牌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柳电工程枢纽部份防汛工作,并向沱牌镇提供用于沱泉堤防汛的抢险物资;县农投公司负责青堤乡用于青泉堤防汛的抢险物资;沱牌镇负责沱泉堤的防汛预案,落实措施,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青堤乡负责青龙堤的防汛预案,落实措施,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

  明珠公司:负责所辖电站和库区度汛预案,落实措施,储备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负责掌握涪江上游水库电站调度动态,科学调度金电、螺电下泄流量,提闸泄水必须按规定预警拉响警报,及时向县防洪办和有关单位提供上游水、雨情和金电、螺电提闸泄水情况,准备特殊情况下应急电力供应工作。

  福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打鼓滩电站和库区度汛预案,落实措施,储备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科学调度下泄流量,提闸泄水必须按规定预警拉响警报,并提前向县防洪办报告提闸泄水情况和通知电站下游乡镇。

  移动射洪分公司、电信射洪分公司、联通射洪分公司:负责所辖邮电通信汛前检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优先传递防汛通讯信息和邮件,保证防汛指令和汛情信息及时传递通畅。

  射洪水文站、天仙寺水文站:负责本单位防汛安全,及时准确预测涪江、梓江洪水,当流域内降雨量和河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本县和上游雨情、水情预报,为防洪减灾服务。

  县民爆公司: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公司的防汛安全和全县防汛抗洪救灾相关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三)加强镇村防汛体系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防洪法》规定和“属地管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为系统,以行政村、城镇社区防汛工作组为系统,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公路危险区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防汛组织体系。

  乡镇防汛指挥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防汛工作小组。村级防指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防汛责任重的应指定第二责任人,固定 1—2名人员作为防汛工作联络员。村级防组责任人、乡级信息报送员报县防洪办备案,同时在当地乡镇、村社公示,接受监督。实行定责监管、分片包干,重点要落实好山洪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信息传播、危险地段人员转移、应急供水保障和保障工程安全等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

  (四)加强山洪灾害监测站点的管护,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功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山洪灾害野外监测站点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日常值守等方面的工作,并结合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必要的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各管护责任人员要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日常监测预警维护技能。在汛期降雨时段,须每隔1个小时观测雨情信息,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县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同时,在最短时间内按照预案确定的报警信号向本监测区域发出预警,通知受山洪威胁的居民迅速撤离和转移。

  三、健全机构,形成合力

  县防汛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1.负责人:邓 茂

  2.职 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汛情、雨情信息会商;建议防洪防汛预案等级,发出应急方案启动指令,督查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防汛预案;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负责向上请示汇报和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负责宣传报道;负责收集、报送受灾情况;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保持领导成员与各级部门通信畅通。

  3.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党委、县应急办、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气象局、县防洪防汛办、射洪水文站、天仙寺水文站。

  (二)抗洪抢险组

  1.负责人:陈 烈

  2.职 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出现险情,迅速集结队伍,调集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洪灾现场,针对各受灾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抢险排危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危险地段警示牌的设置和人员守护,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对被洪水围困,淹没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老弱幼人员和重病(伤)员转移外送;负责组织抢修江河、城市、水库、水电站、桥梁应急防洪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3.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武警县中队、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办、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涪江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人民渠管理局、县武引管理局、县城投公司、县欣诚公司、县海事处、渡管所、明珠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救灾救济组

  1.负责人:蒋 勇、王小容

  2.职 责:负责迅速组织动员受暴雨、洪水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险疏散;负责救灾安置、卫生防疫;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和生产、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自来水、电力、天然气、通讯等部门,保证防洪抢险工作的用电、通讯等的需要;负责组织必要的生活用品、设施,保障紧急情况下受灾群众和抢险队员的生活物资(包括瓶装水和方便食品)储备、调拨、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医疗设施、医务人员和防疫设施及药品,制定详细的救护、疫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3.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明珠公司、天然气公司、川投水务射洪分公司、移动射洪分公司、电信射洪分公司、联通射洪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县城防洪组

  1.负责人:黄小文

  2.职 责:做好城市排涝及雨季应急预案的落实,重点做好城区下水管网、雨水井、盖板沟渠等清淤疏浚养护工作;负责拆除城内河道上的违章建筑物,清理河道淤泥,制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汛期和强降雨来临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水系统的疏通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内涝隐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到各工作点进行排危;负责针对各受灾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抢险排危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地段警示牌的设置和人员守护,确保车辆、行人安全;负责市容环境整洁,维护系统抢险秩序。

  3.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投公司、县欣诚公司、县经济开发区、大榆镇、太和镇、各街道办事处。

  (五)督查指导组

  1.负责人:李 勇 卢启志

  工业由丁文艺负责;乡镇督查督导由卢启志负责;商贸、街道社区由黄小文负责;社会事业由王小容负责。

  2.职 责: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部门及乡镇党政领导及时到岗情况, 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应急预案、防汛责任制、抢险队伍建设、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汛值班等防汛工作是否准备到位、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3.成员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县效能办。

  (六)安全维稳组

  1.负责人:吴 军

  2.职 责: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苗头)。

  3.成员单位: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城管执法局。

  四、以块为主,分线防汛

  (一)城镇防汛

  我县主要城镇地处涪江、梓江岸边,现有设施的防洪标准低,内部防洪排涝设施不完备,加之近年来城镇建设速度快,防洪排涝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滞后,一遇暴雨就可能造成内涝灾害。为确保城镇安全度汛,各地负责防汛工作的行政首长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防洪安全。

  (二)河心洲坝防汛

  河心洲坝是防汛抗洪工作重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沿江乡镇长要亲自抓,深入检查,整改隐患,要把度汛方案、联系信号、通讯设施等具体事项落到实处(河心洲坝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

  (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

  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乡镇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依据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自的防御方案,落实措施,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当地政府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上报。接报后,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确保各类工程设施安全,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小㈡型以上工程防汛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包干”的原则,水利、水电、堤防、桥梁集镇、码头等工程防洪度汛安全,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县政府管大中型工程,乡镇人民政府管小㈠、㈡型工程,受益村、社管山平塘、石河堰、提灌站、渠道等工程。为实现优化调度,科学抢险,提高防汛指挥的可行性、准确性,建立技术责任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重大的技术决策,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以防失误〔大中型、小㈠型水利水电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见附件3、4〕。

  五、强化保障,储备物资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和落实防汛物资的储备,4月24日前报县防洪防汛办公室备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储备防洪物资木材20方、水泥200吨、编织袋3万条,落实抢险用地及料场,落实抢险人员50人,装载机、挖掘机3台(套),准备防洪排涝设施设备。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县城地区防洪排涝水系的疏通工作,准备钢钎、扬铲200把。

  县农业局:准备防涝抽水设备5台(套)。

  县交通运输局:准备汽车5辆、救生船3只。

  县供销社:储备塑料薄膜3吨。

  县粮食局:储备编织袋5万条。

  县林业局:储备木材30方。

  美丰公司:储备编织袋10万条。

  县公安局、县海事处、渡管所:分别做好3艘冲锋舟的维修保养,落实操作人员。

  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备足防洪抢险用的钢材20吨、钢丝5吨。

  县城投公司:负责落实抢险人员100人,落实装载机、挖掘机3台(套)。

  县欣诚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人员100人,落实装载机、挖掘机3台(套)。

  县农投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人员100人,落实装载机、挖掘机3台(套)。

  沱牌镇、青堤乡人民政府:分别修订完善沱泉堤、青龙堤的防汛预案,落实好沱泉堤闸门启闭人员,储备塑料编织袋2万条;青堤乡人民政府储备塑料编织袋1万条,规划好抢险用地及料场,以备沱泉堤、青龙堤防洪抢险需要。

  电信射洪分公司:维修好各乡镇的通讯设备,检修好小(一)型水库、八一水利工程管理处、沈水河工程管理处的通讯设施,提前检修好射洪水文站、天仙寺水文站、县防洪防汛办、县气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确保通讯畅通;部分乡镇和河心洲坝没有对讲机或对讲机老化的,要在汛前购置或更换,确保应急之用。

  六、强化预警,严格值守

  (一)强化防汛预警工作

  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防洪防汛办要建立健全雨情、水情的会商制度,做好防汛预警工作。在区域性暴雨或涪江、梓江水流陡涨时,要及时会商雨情水情,准确研判信息,并根据雨情水情等级决定信息发布对象。在汛情发生时,各传媒部门要服从信息发布要求,按照等级、范围等规定,及时准确的将雨情水情信息发布给相应对象。

  (二)强化防汛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均应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工作制度,按照我省防汛应急值班的规定,从5月1日起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县级领导汛期值班安排见附件5)。未参加指挥部、县城地区防汛值班的成员,防汛期间在本单位值班待命,履行分工职责。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从5月1日至 10月15日实行防办领导带班制度(联系电话6672943),工作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如因特殊情况汛期延长,值班结束时间由县防汛办另行通知。

  (三)强化防汛安全检查

  汛前,各级防汛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深入到基层和防汛重点地方,对各类工程和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凡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在限期内整改,不得影响防汛抗洪工作。县防汛指挥部防汛督查组和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将适时对全县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挥部督查分组名单见附件6),检查情况将作为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防洪责任部门,务必于4月28日前将防汛组织机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抢险人员名单、值班电话、手机号码及各类工程防汛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指挥部将视报送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四)强化防汛督查考核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防洪值班、洪涝灾情报送、防洪抢险等工作。县政府将防洪度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县政府将对在汛期因玩忽职守、紧急关头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和抢险指令,并造成危害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单

  2.河心洲坝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名单

  3.大中型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4.小㈠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5.县级领导汛期值班安排表

  6.县防汛指挥部防汛督查分组名单

  射洪县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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