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干部述职报告

时间:2023-03-26 07:33:34 述职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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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篇一:法治政府建设述职汇报

  近年来,在省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政府法制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和推动力明显增强,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法治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一、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为经济发展提供尚法保障

  践行“尚法、务实、创新”的长沙政府法制精神,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来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主要领导表率作用进一步发挥。市长坚持“以案说法”,《工作报告》专题阐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决策有据、行政依法,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体现民主的力量,每一个行政行为都闪耀法制的光辉”。每年召开一次全市依法行政大会。自2013年开始,长沙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已形成制度。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法律法规有关地方规章设定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主讲《法治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与司法审查》问题。政府领导、各区

  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二、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构建“一决定一纲要一规定”制度体系。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形成符合长沙实际、体现长沙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行动纲领。《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纳入综治考核,明确“建立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基本目标和推进“十个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率先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发

  布《长沙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接受区、县(市)

  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三、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和谐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1件,受理349件,旧存13件,审结316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87.29%;其中,维持27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7.03%;撤销及确认违法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9%;驳回申请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0.63%;经调解申请人撤回及其他方式结案的申请3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0.13%。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规则》,建立完善了申请材料提交、送达地址确认等程序,为后期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有效送达提供了有力保障。出台了《长沙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对行政复议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听证结果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范,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参与行政复议的权利,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质量。三是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与调解力度。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与调解力度,多个主体、多种渠道联动调解,抓住立案前、审理中、决定后的各个环节,通过召开案件协调会、法律释明、说服教育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为经济发展提供秩序保障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执法职责和执法要求层层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政府向56个行政执法责任单位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建立规范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社会各界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净化、优化全市行政执法环境。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发证”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聘用临时人员执法、无证执法、执法违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2013年政府法制办组织培训班4期,共培训市直单位和五区政府行政执法人员499人;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3期,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9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二是完善修订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湖南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

  篇二:法制办主任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政府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本人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大胆创新,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述职如下:

  一、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能力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首先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学习领会了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我市“十一五”奋斗目标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还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等理论的真正内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其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本人积极参加各类政府法制培训班和“专题知识讲座”,并坚持平时的自学,努力掌握担任政府法制办主任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4月6日至30日,我赴海南、广西、贵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了外省区法制工作的先进经验;7月11日至20日,又赴北京参加了国务院举办《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培训;9月20日至10月26日,参加了市委举办的乡科级干部理论研讨班学习;11月12日至16日,参加了市里集中统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学习培训。同时本人还认真学习决策方法、组织协调方式方法等,从而使自己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宽,综合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大事着眼,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工作当中,无论是市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还是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都能积极协作、主动配合,为领导、为部门、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还注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生活工作中,我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为人热情,办事公道,遵守社会公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发挥了表率作用,保持了“生活朴实、作风务实、干事求实、效果扎实”的“四实”作风,把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素质,努力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

  (三)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积极参与机关支部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加强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自己明辩事非的能力。还经常和班子成员、下属工作人员一起学习,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例,经常收听收看有关反腐倡廉的书籍和影视作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三是始终坚持以自律为本,将其做为一条做人做事的底线,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行为上审慎笃行,在春节和平时交往中,坚决拒绝吃请受礼,做到克己奉公,秉公办事。

  二、树立严谨的勤政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根据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了20xx年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要点,并认真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在我的积极争取和建议下,我市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创造了法制工作的新亮点——将依法行政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将全市55个行政执法单位、乡镇场和街道办事处纳入了行政执法考核范围,明确了目标责任,增强了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推行“两制”,严格评议考核

   今年,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然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本人的督促指导下,全市各行政机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根据自治区、地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量化考核项目及标准,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此加大

  执法力度和执法责任制考核落实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进行。

  (三)依法加强执法监督,实现监督制度化

  作为政府法制部门领导,我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使内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一是由我起草制定的《**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实行,在全市各行政机关内部建立起一种以法治和效率为核心的制约和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为改善我市行政执法状况提供了依据。二是更加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在我认真的指导审核下,20xx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12件依法提出了审核意见,1件报地区行署备案,切实保证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依法确认了第八批由政府所属6个部门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许可权限和职责范围。四是认真梳理执法主体及依据,确认了第一批共2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依据的梳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案件数量多、涉案范围广的特点。我带领法制办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制度上积极探索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新措施、新方法;另一方面在具体办案中坚持依法、依程序办理。每件案子都亲自把关,坚决做到无一超期,无一违反程序规定。今年共受理了5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撤销,2件维持,1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撤回申请。由于我市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地区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就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加强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

  今年8月,我办积极组织全市3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地区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等。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作为法制办主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本人列席市长常务会议,凡遇到需要从法律角度解决的重要问题,都能认真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处理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今年,在**市塔尔巴哈台北路、长青路、闻琴路的扩建工程中,我任**市城市道路建设拆迁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协调各项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处理遇到的法律问题。担任了**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兼任**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是认真办理涉及政府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今年,我代理了涉及政府的2件诉讼案件、5件司法信访案件,在遵循合法、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处理,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完成市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市创建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工作中,法制办作为政务环境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在齐巴尔吉迭千户牧民新村棚圈建设“一帮一”帮扶活动中,我亲自参与棚圈施工建设,并投入资金15000元,为牧民新建棚圈1座,监督建设棚圈1座,修整绿化带100米,参与道路清理等,确保了牧民新村建设任务的统一完成。在包村帮扶工作中,我深入到二工镇喀拉苏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使帮扶工作真正帮扶到位。在**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期间,认真做好二工镇喀拉苏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市、乡(镇)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为创建平安**作出努力。

  (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今年,共有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案80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交由政府办理,由市法

  制办督办。为了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本着谦虚、严谨、实事求是及对代表们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件答复,我都从内容到格式认真进行督促审查,确保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准时交付人大和政协。

  (八)搞好班子团结,做好各项工作。

  按照政府办公室分工,我主要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协助副市长阿德勒、刘晓萍协调工作。讲分管而不偏分管,讲分工而不唯分工。只要是组织需要、领导交办的,我都全力以赴去完成。充分发扬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搞好团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齐心协力开创政府工作更加卓有成效的新局面。

  三、不足之处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在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协调上也有不到位之处;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等。对照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把学习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科学组织运筹的本领;三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把握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此次述廉为动力,不断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全面提高执政能力;五是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篇三: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班子代表的述职报告

  我代表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请考核组考核,请同志们评议。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制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年,被市委、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政府授予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政府法制办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职责,起草并提请政府出台了《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起草了《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在认真总结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对我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期间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政府进行表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根据市考核办要求,制定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驻我市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心。

  (二)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

  导和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并对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动态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府立法的起草、审查、协调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对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部政府规章草案进行了立法审查;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审议通过政府规章草案6部。提请政府出台《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政府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市全民义务植树若干规定》、《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96件。同时,对《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的意见》等市委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得到市委领导高度评价。

  三是认真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9个区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8件,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件,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向国务院、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政府规章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四是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我市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1件,废止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4件,修改3件,保留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保留3件。该结果已提请政府审议通过,并以政府第82号令、第83号令予以公布。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对我市包含行政强制事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清理。经清理,确认全市具有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3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2个,省及省以上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0个,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1个,共118个。该结果政府已经予以公布。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30个,审验55个,注销1368个。同时,对全市255个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了审验。

  二是根据政府要求,对市级行政强制主体进行了清理。经过认真审查,拟确认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17个,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组织6个,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22个,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组织16个,共61个。清理结果待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事项公开、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重点,对43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检查,促进了全市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对68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136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促进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提高。建立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的发生。由于我市在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立法方面成绩突出,我们受省法制办委托起草了《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周清利市长介绍了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是对我市原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重新进行了清理。经政府审议,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25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6项,共251项。该结果已以政府第76号令公布。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组织各部门做好行政事项清理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编报工作,对各部门提报的改革方案进行初审,及时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对接,确保部门职能调整归并和许可科设立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这次职能调整和归并,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由原来分布在36个部门和9个单位的134个科室,减少到49个,从而切实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是深入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完成了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的研发工作。

  四是大力规范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沂源县的先进经验。按照“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加强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行政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108个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建成便民中心,有30%以上的便民中心达到建设标准。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各级服务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办事程序流程图》,积极配合市纪检部门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网上电子监督,定期通报审批情况,有效预防行政审批领域贪腐问题的发生,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截止到12月10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64805件,办结64640件,按期办结率100%,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18206人次。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充分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6件,受理788件。截止目前,结案772件。其中,作维持决定409件,占53%;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62件,占8%;经调解、和解及协调等方式使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而终止的301件,占39%。未审结28件。

  二是认真落实《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从机构建设、人员队伍、装备建设、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五个方面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规范,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许建国副市长向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曹康泰同志高度评价。

  三是按照省法制办要求,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

  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为建立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管理数据库,加强我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出台《市法制办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700余篇;编发《政府法制》简报12期。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组织市和张店区的9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二是做好政府法制培训工作。提请政府印发了《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的人员范围、内容、时间和组织方式提出了要求。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对全市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为正确贯彻“一法一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具体组织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1800多人。

  三是做好领导学法的保障工作。起草年政府领导学法计划,拟定了领导学法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并根据计划,认真做好领导学法的组织服务工作。

  (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认真办理市领导交办工作。承担了《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对出台后的《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贯彻意见。为进一步解决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审查修改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根据周清利市长和王顶岐副市长的指示,按照“适度超前,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市级行政处罚网络运行系统调研论证工作,起草《关于建立市级行政处罚网络运行系统的报告》,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奠定了基础。按照周清利市长的批示,对组建我市职业教育集团进行了调研,所提建议被政府领导采纳。

  二是做好市区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的相关工作。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赋予区县更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撰写《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发展的几点建议》、《关于支持临淄区、桓台县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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