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类实习单位意见

时间:2020-10-27 16:09:44 实习单位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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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法学专业实习生,安排法学专业实习生进行实践教学已经成为我院每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大多数实习生而言,实习是其接触社会的第一步,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经历和感受将会对其将来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如何加强对实习生的培训和指导,如何与学校共同帮助实习生树立正确的工作观,是我院培训实习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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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贵校选派的`实习生,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法官的指导下,不仅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法院的基本工作规则,独立地完成案卷的整理、装订,协助进行司法调查,而且能够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从事简单裁判文书的写作。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诚实有礼;能够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踏实肯干,热爱集体,有事业心,有敬业精神。除了具有相当坚实的专业知识和其他基础知识外,还具有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创新能力、交际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均还不错,动手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教强,有时还带来法学界的新思维和新理论,从而开拓审判人员的思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院的工作负荷。同时,他们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积极参与我院各种文体活动,如代表我院参加篮球赛等,是我院近年来最优秀的一批实习生。还有一些优秀的学生论文得到我院部门的好评并被采纳发表于2009年《新东方》增刊。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实习过程中,遇有问题不敢向法官或书记员请教,或在法官或书记员解答后并未完全理解的情况下就不敢继续提问,或是害怕面对当事人,具体表现在对当事人的提问不敢正面回答,还有极少实习生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心高气傲,对自己的评价过高,但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较低。在写作方面,大多数实习生对调研工作一无所知,对如何提炼审判工作中所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茫然无措,即使是指定题目,学生也仅仅是从书本中进行抄写,完全脱离了审判实践的实际情况。这主要是由于刚开始时,可能实习生发现书本上十分明确的东西并不明确,存在大量的伸缩余地,于是就手足无措,无所适从所造成的。

  2009年学生的实习时间刚好是安排在年底,正值寒假期间,所以实习时间并不长,学生才刚熟悉法院工作规程,正是深入学习的时刻就结束实习工作,显得太过匆忙,是否将学生实习的时间提前并相应的延长,如实习一般是在三个月以上。基于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肯定,我院希望有更多的优秀的实习学生到我院进行社会实践,很快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及相关司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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