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一生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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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的一生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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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的一生事迹

  司马光

  司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一月,字君实,世称涑水先生,北宋陕州(今山西夏县)人,历仕仁、英、神、哲宗四朝。神宗元丰年间,撰《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哲宗立,拜尚书右仆射,在相位八月而卒,为北宋名臣与史学家。他好读书,尤其对历史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他不仅能够熟练的背诵《左传》,而且可以把二百多年的历史梗概讲述的清清楚楚。

  司马光年约五、六岁时,有一次要吃青胡桃,他的姊姊帮他去壳,但剥不掉,一婢女用热水将胡桃泡过后去壳,后来姊姊问他是谁把壳去掉的,司马光说是自己去的。这话正好被他的父亲司马池听见,就喝斥他:“小子怎么可以说谎!”司马光从此以后就没说过谎。日后司马光教导他的学生刘安世什么是“诚”,他说:“就要从不说谎做起。”他曾经说:“我生平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平生所做的事,从没有任何一件事不可以对别人讲。”

  司马光七岁时就像成人一样有威严,非常喜爱听人家讲左氏春秋,回家即能把大意讲给家人听,而且从此以后手不释书乃至不知饥渴寒暑。有一天,他跟一群小孩在院子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上,并掉到缸里就要没顶,别的孩子见出了事,都赶快逃跑,司马光从地上拾起一石块,将水缸打破,缸里的水流了出来,小孩因此得救。后来,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小儿击瓮图》。

  他十五岁时就书无所不通,文辞醇深,有西汉风。仁宗宝元初(1038年)司马光年二十考上進士,因不喜奢华,皇帝召见时只有他不戴花,同去的人中有人告诉他是皇帝赏赐不能不戴,他才将花戴上。后来司马光被任命为“奉礼郎”,他以父亲在杭,而辞该官职,请求改让他当“苏州判官”以便照顾父母亲,获准。不久他的双亲相继过世,司马光执丧累年,毁瘠如礼。

  仁宗在位时,西夏王赵元昊称帝,当时麟州(今陜西神木县)多良田,西夏人蚕食其地,当时宰相庞籍命司马光前往视察,司马光建议可盖两座堡垒以制约西夏人,同时募民耕之。庞籍采纳他的建议,后来守将郭恩勇狂妄引兵夜渡河,被敌军歼灭,庞籍因此获罪被罢免。司马光为此三次上疏自引咎,后来庞籍过世,司马光升堂拜其妻如母,照顾其子如昆弟,当时的人都认为司马光贤良。

  司马光廉洁奉公,仁宗皇帝临终前遗诏(1063年),赐给司马光等大臣约百余万的金银财宝,司马光三次领衔上书,陈述:“国家目前处于忧患穷困,如果因为遗赐不可拒绝,应该允许大臣们将所获得的金钱捐出以资助国家。”司马光的建议未被批准,最后他将自己那一份赏赐交给谏院,充作公费不愿藏私于己。

  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开始变法,司马光极力反对新法,认为王安石乃“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同时司马光用人以德的观点和王安石有很大的出入。当时朝廷对于实施新法有很多争议,司马光与吕惠卿针对“制置三司条例司”在皇帝面前辩论,司马光认为“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矣。”对于司马光的说法吕惠卿无言以对,只好用其它话诋毁司马光,神宗即说:“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

  由于司马光坚决反对新法,因此当宋神宗任命他为枢密副使时,他六次上奏章辞官,他说:“陛下所以用臣,是觉得我是狂狷率直的人,希望能对国家有所帮助,若只是用俸禄官位尊荣我,却不采纳我的建言,这是把天官私自赏给不适当的人。如果我只是以禄位荣显自己,却不能解救天下百姓的痛苦,那就是盗窃名誉地位以谋私利。”

  后来,神宗在有人诋毁司马光时说:“别的事不说,光就辞枢密一事,自我即位以来,只有他一人。”又说:“有像司马光这样的人经常在左右的话,就可以不犯过错。”充分肯定了司马光的人品。

  司马光辞官后,便将所有精力用于编修《资治通鉴》。由于司马光博通经史,尤其留心研讨历代史书,他明白历史最大的功能在于让人借鉴。然而,他在馆阁校书以及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官时,看到书架上满满的史书,几间屋子都放不下,如此浩翰的朝野史籍,一个人穷毕生之精力也是看不过来的,于是产生了编写一本既系统又简明扼要的通史,使人读了之后能了解几千年历史兴衰得失的念头。他的想法得到了他的好友历史学家刘恕的赞同和支持,于是在嘉佑年间,司马光便在公事之余开始编写《通志》。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写好的《通志》進献给英宗皇帝,英宗看后,非常满意,要他继续写下去,并下诏设置书局。

  司马光为编书,常常废寝忘食,当时他的侍从只有一个老仆,晚上他叫老仆先睡,自己则写书到半夜才就寝,凌晨就又起来点灯继续写书,每天如此。到天亮后就到屋里向其兄请安,说完话就又回到自己写书的小阁。当时他在洛阳买的房子仅供遮蔽风雨,由于夏日酷热难当,他就请匠人在家中挖地丈余,以砖砌成地室以避暑,此举被京城戏称为“王家钻天,司马入地”。

  历时十九年书成之后,司马光自言:“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又说希望该书能让皇帝“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足以懋稽古之盛德。”神宗言其书“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

  司马光在洛阳编书的十五年,老百姓依然将他视为真宰相,由于受到老百姓的爱戴,当时即便是田夫野老、妇人孺子都认得他。

  神宗驾崩时(1085年),司马光赶赴朝廷,卫士看见他都以手加额说:“这就是司马相公。”在京城所到之处,京都之人迭足聚观,都视他为宰相,道路堵塞连马都无法前進,百姓求司马光不要回洛阳,留下来辅佐皇帝,让百姓得以活命。司马光拜谒当朝宰相,有人爬到屋顶上窥瞰,宰相府的人上前阻止,对方说:“我不是来看你家主人,是想见识司马相公的风采啊!”呵叱不退,结果屋瓦都被踩碎,树枝被踩断。

  哲宗即位后,太皇太后临政,派遣使者去问司马光应该先做什么事,司马光回答要“开言路”。因此上疏者上千。

  后太皇太后从新任命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相当于宰相),当时宋朝的外患辽国和西夏的使者来到中国首都一定会向他问候,同时告诉他们守边疆的官吏说:现在宋朝的宰相是司马光,不要随便生事。司马光用心朝政,不舍昼夜,有宾客见他身体衰弱,以诸葛亮吃的少又事情繁重的事来劝告他,他回答说:“死生,命也。”还是一样勤于政事。到病得不醒人事时口中都还在喃喃说着朝廷天下的事。

  《宋史》记载司马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阳的时候,每次到夏县必定会去探望他的哥哥司马旦,那时司马旦将近八十岁,他伺奉司马旦有如严父,而又保护照顾他如婴儿。

  司马光对于物质看的很淡,一辈子都恶衣菲食,为官四十余载,虽然官至宰相,却只有薄田三顷,妻子死后,无钱安葬,只好卖地以置棺。

  元佑元年(1086年)九月,司马光病逝,终年六十八岁,朝廷赠以“太师”、“温国公”等称号,派专员扶灵柩返夏县安葬,谥“文正”。京师的百姓放下生意去吊唁他,有人卖衣服把钱拿来做奠仪。到他安葬的时候,百姓哀悼他有如哀悼过世的亲人,岭南封州一带的父老都相偕来祭拜,到处都有人画他的画像祭拜,吃饭前都要祝祷。

  司马光死后,百姓对他依然推崇。公元1107~1110当时宋朝传至徽宗,宰相蔡京擅政,视司马光、苏东坡、程颐、王献可等贤人君子共一百二十人为奸党,并奏请皇帝批准,要把“奸党”的名字刻在端礼门的大石碑上面。当时被召去刻字的长安石工安民推辞说:“我是愚人,不知道立碑的用意,但是像司马相公这样的人,海内外都说他正直,现在却说他奸邪,我不忍心刻字。”官府对他的说法很生气要治他罪,安民哭泣的说:“我是供差遣的人,不敢推辞,但请让我不要将我的名字安民二字刻在碑文后,怕得罪了后代。”听者都感到无比羞愧。

  早年经历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县),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乖巧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步入官场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宝元元年,1038年),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雎》、《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士兵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留任谏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新旧党争

  宋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气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熙宁二年(1069年),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

  宋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六十七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司马光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于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0年),追复太子太保。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间,从祀于孔庙。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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