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4-10-03 05:23:07 常用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合集15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强制执行申请书(合集15篇)

强制执行申请书1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xx)民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即俩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利息自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本案执行费用由俩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俩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xx月xx日由上海市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民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元;被申请人对归还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2

  申请执行人:_____

  住所地:_____

  负责人:__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

  被执行人:_____

  住所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20_____)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_____)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3

  申请人:xxxxxxx

  住址: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x

  住址:xxxxxxxx

  请求事项:

  撤回对xxxxx仲裁字(20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xxxxx仲裁字(20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xx年xx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xx年xx月xx日依法作出xx执字(20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xxxxx市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

  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4

xxxx:

  申请人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干部,住xxxxxxxx161号。

  委托代理人xxx,男(女),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xx干部,住xxxx家属院。

  被申请人x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x路。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一、申请执行依据

  xx人民法院(xx)x民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xx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申请人xx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利息依据本金自xxx年x月x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书签名)

  xx年xxx月x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沈民(1)终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_)皇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1、被告沈阳_____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2、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_年8月26日_____省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___]沈民(1)终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6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服装厂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被执行人赔偿因供货等级差给某商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__万元。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因服装买卖合同纠纷,业经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裁决履行义务。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执行与被执行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中,被执行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给申请执行人发的`货是次等品,申请执行人因此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后经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了裁决,裁决被执行人赔偿因其供货等级差给某商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万元。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此裁决。

  故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户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被执行人给付赔偿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7

  申请人:XXX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XX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XXX)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XXX)撤诉,原告(XXX)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XXX)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XXX)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XXX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XXX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XXX)。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XXX)与申请人(XXX)签定的协议,原告(XXX)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8

  申请人: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第xx中学学生,现住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理人: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厂工人,现住xx县xx路xx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xx县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19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此致

敬礼!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一案,经___人民法院___年__月__日以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写明判决书中有关被申请人应该履行的事项、方式、方法等)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___年__月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遵照执行,(法律文书)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借款15500元;

  2、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从20xx年3月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3、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诉讼费用94元;

  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xx年2月11日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且也超过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判决,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

  住址: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一、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______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______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______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______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二、事实与理由

  年被申请人承建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___年___月___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______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______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______元,由被告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___年___月___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______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年___月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3

  申请人:张x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镇xx村号。被申请人:陈xx,男,汉族,x年12月13日生,住xx市xx路xx小区1号楼1单元xx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xx与被申请人陈xx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年8月21日作出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xx搬离申请人张xx所有的位于秦都区xx路xx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11月30日作出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4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执行依据

  xxxxx人民法院(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以上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x年x月x日xxxxx人民法院做出(xx)xx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

  一、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

  二、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年x月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xxx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忠县人民法院作出(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民事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该判决履行给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生女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于20xx年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女儿xx,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扯皮,于20xx年12月18日经忠县人民法院以(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申请人xx抚养,由被申请人xx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支付至18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至今被申请人xx未支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人xxx支付20xx年和20xx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支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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