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申请报告(通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申请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申请报告1
我公司承建的xx市xx化工有限公司色连二号矿井压风机房工程,现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气温过低,我项目部现拟定于20xx年xx月xx日在建工程全面停工。
停工前,项目部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了成品保护。各类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按要求集中堆放,并上锁。易燃易爆材料入库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值班人员职责明确,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
在停工前,已完成的成品保护措施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也已按要求全面落实。预计于20xx年4月1日恢复施工。
请批示!
申请单位: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12月15日
工程申请报告2
湖南XX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裕新多金属矿床技术改造综合工程排污管道项目自20xx年6月进场施工,至20xx年5月累积已完成工程价款35511716元,依据施工合同,贵方累计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6382836元(含预付款),而实际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9398000元,剩余未支付工程进度款6984836元。
为了维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我方已垫付大量资金,因贵方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促使我方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为了避免因资金紧缺而导致工程停工,致使工期延误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恳请贵方尽快支付工程进度款,以便我方全力投入施工。
此致
敬礼!
施工单位:XX
日期:20xx年XX月XX
工程申请报告3
____建筑工务局:
由我单位施工的____工程________年____月的工程进度为____万元,累计完成工程进度____万元,截止本次请款日我单位共收到该项目工程款____万元,本次按合同规定申请工程进度款____万元。
附件:20____年__月工程进度报表
施工单位:(盖公章)
时间:
工程申请报告4
一、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大院内,项目造价318、8万元,总建筑面积3009、552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17、15米,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我司已编制完成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四、建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三点进行,验收地点:XXXX场总厂区。
综上所述,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XXX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申请报告5
xxx科远宏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xxx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色连二号矿井压风机房工程,现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气温过低,我项目部现拟定于20xx年月日在建工程全面停工。
停工前,我项目部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了成品保护。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已按要求布置集中堆放,并上锁。对于易燃易爆材料进入库房保管,并设专业负责,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并有责任制度。
总之在停工前,对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已按要求做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进行落实。预计20xx年4月1日恢复施工,请批示!
申请单位:xxx华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日期:20xx12年12月15日
内容扩展:施工单位要求停工的材料汇报
并得知此报告已汇报给城头集团各位老总,规范规定施工方提出的任何要求、报告等必须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复核初审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和备案。目的防止各部门造成...
关于20xx年4月21日档案馆施工单位停工报告及施工现场现状的说明
一:关于停工报告的说明
1、在20xx年12月30—31日,由城头集团梁总、马总带领的商务谈判小组,组织甲方、监理、施工方召开专题会,针对陕西省清单计价调整的通知,考虑到档案馆的具体情况,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调整合同条款,由施工单位编制新的预算报各方审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合同调整条款内容,20xx年4月20号就预算及调整合同条款内容,再次组织专题会讨论,最后达成一致,确定了相关细节,施工单位同意,谁想到4月21号施工单位竟然提出停工申请。
2、停工报告中提到的专业外幕墙分包单位—沈阳远大,沈阳远大20xx年10月进场,到20xx年12月20号完成干挂石材龙骨、大小屋面采光井。20xx年4月12日建设单位确认施工预算。具了解20xx年5月20号左右用于外装修的材料石材、玻璃陆续到场,组织施工,沈阳远大属总包管理范围,而总包不参与管理与协调,单靠建设、监理单位管理,不符合合同约定。
3、20xx年4月21日下午6.30分,监理单位才收到施工单位的停工申请,并得知此报告已汇报给城头集团各位老总,规范规定施工方提出的任何要求、报告等必须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复核初审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和备案。目的防止各部门造成管理混乱和不应有的损失。施工单位的做法不符合程序规定。
4、停工内容也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规范规定具备下述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布停工令:
(1)未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的;
(2)工程质量下降,忽视安全,经监理单位指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
(3)野蛮施工不听规劝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4)擅自采取未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材料;
(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6)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擅自转包工程;
(7)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意识未达到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
(8)以上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除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外,视情节的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除现场;此做法不符合规范规定。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为实现项目投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监理合同、承包合同等,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微观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重视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配合与关系协调,如果施工单位不能与监理单位积极地配合工作,工程项目就很难形成一个协调、高效、有机的管理体系,这样就势必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运作水平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施工现场情况
1、现场正在施工的工序有:土建;内装修防火门、木门安装,楼梯踏步地砖、过门石地砖铺设及零星修补,外装修远大;石材、玻璃洞口测量。安装;给排水、风机盘管打压,风口安装。消防;报警测线,安装探测器底座。弱电;弱电井模块、设备安装。
2、合同约定总工期435日历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27日,竣工日期20xx年1月4号,实际开工日期20xx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11月7日。原施工图注明,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如钢结构、幕墙、吊顶、消防、智能建筑等,且设计变更较多,造成投资增大,工期增加顺延。
在档案馆监理工作过程中我们深刻地感到,监理工作就是服务工作,给业主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是监理义不容辞的责任,监理工作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实情在不规范的外界条件下开展工作,协调错综复杂关系,同时完成业主委托的合同内、外的工作。监理工作需要规范的市场环境,需要规范的建筑市场,监理工作更需要业主的鼎立支持。我们的监理工作在业主的支持下会从小到大,逐步走向成熟。
工程申请报告6
尊敬的xx:
我公司投标的苍南县矾山镇饮用水工程施工,20xx年2月9日正式开工。于20xx年xx月9日全面竣工,合同期限为180天,工程施工历时达为990天。扣除下雨天、春节假期及变更项目审批事项和政策处理没到位等原因造成停工749天,实际有效施工241天,延期61天。
延期主要原因:
1、由于本工程施工管线长、分散广,工程施工期间正值“梅雨”期降雨较多,受天气影响停工累计下雨天48天。
2、本工程正值水池项目施工,由于受苏力台风影响,计停工15天。
3、净水厂基础开挖由于厂址调整和政策处理没及时到位等原因,致使基础开挖水从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xx日施工延迟368天。
4、沉淀清水池、无阀滤池制水能力调理和生产用房变更等审批事项,从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7月20日施工延迟318天。
5、雨天、春节假期和政策处理未到等其他原因,影响工期延期合计749天。
6、由于施工组织欠缺造成停工61天。
鉴于上述情况,恳请建设单位给予延迟完工日期批复为感!
特此报告!
xxx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申请报告7
第二条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气象主管机构在市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协助防雷减灾主管机构做好防雷设施安全检测、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灾情调查、鉴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防雷减灾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布设雷电监测网,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能力。
第六条县气象主管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雷电监测、预警系统、防雷技术和防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第八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实行资质认定制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认定;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第九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证或者超出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证明;不合格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二条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三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纸审核应当向县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
(五)经县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六)总规划平面图。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县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装置设计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由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向县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国家认可的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七条县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内容如下: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第十八条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安装防雷装置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都必须设有防雷装置。凡未安装防雷装置或原的防雷装置经检测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必须报请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增建和技术改造。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为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二十一条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申报年度检测,并接受县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维修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检测合格的,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作的,应报县气象主管机构,由气象主管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防雷检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测质量。
第二十四条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五条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认可的防雷产品。
第二十七条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灾后及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天)将雷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受情况书面报告县气象主管机构,并协助县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第二十九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雷电灾情,并分析雷电造成原因,制订防御方案,协助政府及有关单位努力消除雷灾隐患。
第三十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三十一条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以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销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下有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县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未经县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六)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七)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工程申请报告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第三条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一)《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有关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一)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七条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审查制度。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专家库按职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等专业分类,并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专家库专家应当熟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建设项目评价相关的专业背景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专家库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设计文件,按照职业卫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公正、客观。
评价报告的形式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杂程度确定。投资规模较大、职业病危害因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其它项目可编制评价报告表。评价报告规范另行颁布。
第十条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分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标准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专家应当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
卫生部审批的项目,从国家专家库抽取专家。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客观地记录专家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由专家组全体人员签字。专家审查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应当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对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指派人员参加审查会并监督审查过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作出的评价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属于审核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服务范围,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及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等。
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二十四条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五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应当在现场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第二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三十条在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工程申请报告9
中南民族大学:
我公司承建的中南民族大学16#教学实验楼工程,于20xx年7月进场施工,截至20xx年03月31日已完成了装修、安装材料采购工作。依据合同规定,具备支付工程款条件,现申请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金额总计为6090000.00元(大写)陆佰零玖万元整,请贵方予以核准。
特此报告,请批复!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申请报告10
财政局:
我镇青连村与胜利镇的公路接壤,始建于20xx年4月,全长2公里,公路部分为泥结碎石路、部分公路为土路,因资金等多方面原因,现已年久失修,加之多次暴雨,造成公路破损严重,严重影响到沿线近1030余名群众正常的生产耕作和生活出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针对上述情况,我镇拟将该村级公路进行硬化,目前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该村群众和部分乡友共捐资16万余元,尚有资金缺口30余万元,特恳请县局给予解决为盼。
以妥否,请批示!
xx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9日
工程申请报告11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建的'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20xx年度工程,于20xx年10月28日正式开工,并于20xx年6月15日顺利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程进行工作,确保了工程质量的合格。同时,我们还积极收集了各项相关资料,确保了材料齐全,以满足单位工程验收的条件。现特向贵方申请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20xx年6月20日
工程申请报告12
x建筑工务局:
由我单位施工的xx工程从xxxxx年xx月正式开工,至xxxxx年xx月完工,xxxxx年xx月完成竣工结算(或审计决算),结算价(或审计决算价)xx万元,截止本次请款日我单位共收到该项目工程款xx万元,本次申请结算余款(或审计决算余款)xx万元。
附件:结算单(或审计报告)
施工单位:(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申请报告13
致: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建的'裕新多金属矿床技术改造综合工程排污管道项目自20xx年6月进场施工,至20xx年5月累积已完成工程价款35511716元,依据施工合同,贵方累计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6382836元(含预付款),而实际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9398000元,剩余未支付工程进度款6984836元。
为了维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我方已垫付大量资金,因贵方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促使我方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为了避免因资金紧缺而导致工程停工,致使工期延误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恳请贵方尽快支付工程进度款,以便我方全力投入施工。
此致
敬礼!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8日
工程申请报告14
一、工程完成情况: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核定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xx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m3,沥青93。70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月日进行,验收地点在,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市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工程申请报告15
一、工程概况:
xx二期联排别墅36#项目由天津开发区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由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天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天津建筑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北京中铁建筑工程设计院勘察;本工程建筑面积为458、43㎡,共3层,砖混结构。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钢筋、水泥、砖、砂石、商品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齐全有效;现场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投入使用,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基础、基础、主体、装饰隐蔽工程完成后,自检合格,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合格。砂浆留有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合格齐全。
屋面防水采用天津禹红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禹红”品牌防水材料;卫生间地面聚氨酯防水采用天津禹红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禹红”品牌防水材料;外墙保温采用天津市宝坻区宏顺泡沫板厂生产的一系列产品。断桥铝合金窗由天津大港长江铝业有限公司生产。
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实用材料、质量证书、合格证均齐全有效。
三、工程施工控制资料:
本工程质量控制数据与施工同步,基本完整;共有21项控制数据;安全功能数据10项,外观质量数据10项。其中屋面淋浴、卫生间试水、铝合金窗三项性能试验、给排水、采暖气密性通球试验、电气照明试运行等安全使用功能合格。上述数据均经监理验收,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结论
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施工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坚持过程控制,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消除重大质量事故,保证工程质量。
现经我公司技术质量部联合检查,工程已全部完工。自检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竣工要求,特申请检验。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二期项目部
项目经理: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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