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对微企实施社保补贴

时间:2023-01-24 14:07:06 社保政策资讯

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对微企实施社保补贴

   市工商局12月9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微型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对微企实施社保补贴

  《通知》指出,我市微型企业招用城乡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微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微型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半年申报一次,补贴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对微企实施社保补贴】相关文章:

2017年重庆市微企补助政策06-05

漳州出台支持政策:个人补贴+项目扶持05-13

鄂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及标准出台05-27

秀山微企创业扶持办法出台娱乐业不享受扶持政策05-26

重庆市微企缴纳社保 参加会展 均可获财政补助06-23

成都2015年两次出台援企稳岗政策08-15

江苏出台多项帮扶政策08-01

西安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11-29

青岛出台大学生创业获补贴新政策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