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温补贴标准

时间:2020-08-28 12:56:27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佛山市2017高温补贴标准

  随着夏天的来临,各省市的高温补贴也准备发放,那么佛山市2017高温补贴标准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6~10月,每人每月150元。对于不正常出勤、临时安排高温工作及非全日制劳动者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每人每天6.9元。至于发放情况,目前市人社局暂无未发放高温津贴的投诉举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延伸阅读:高温天气,企业需提供哪些福利?

  根据要求,防止中暑事件,企业给职工这些福利:

  ① 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③ 要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④ 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除了补贴,佛山职工还要注意,你还享有这些权益:

  ①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②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③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④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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