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时间:2020-08-29 19:27:25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2017最新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你的高温烧烤模式已开启,那么你的高温补贴又到手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最新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哦!

  2017最新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你的高温津贴还只是一瓶盐汽水吗?

  拿不到的高温津贴

  建筑业工人是“重灾区”

  截至7月31日,上海今夏最高气温连续15天突破35℃,39℃“高烧”天数达到6天;南京7月持续11天的高温天气刷新了2013年连续9天的高温纪录,部分地区出现40℃以上的极端高温;重庆最高气温更是在7月26日攀至41.7℃。

  酷暑席卷中国,高温下,劳动者的“清凉权”是否有保障?事实上,多年来,高温津贴的享受人群比例始终徘徊在一个尴尬的水平。上海市总工会对2413名职工进行的调查显示,43%的职工享受高温津贴,21%的职工可以享受绿豆汤等降温饮料,还有18%的职工可以兼得,根据数据推断,本次调查的受访者有61%的人可以顺利领到高温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然而,从上世纪60年代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到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津贴的发放条件逐渐明确,但多年来,高温津贴的发放始终徘徊在尴尬的水平:2015年深圳工会调查显示,仅有62%的被调查者领取到了高温津贴。

  在拿不到高温津贴的人群中,劳动关系“模糊”的建筑业工人是“重灾区”。相关部门多次呼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但仍有一些企业通过向职工提供绿豆汤、矿泉水等解暑用品“抵充”高温津贴。

  在上海市衡山路的一处建筑工地,三名正在砌砖的工人表示公司会发放盐汽水和冷饮,但是没有高温津贴。一名建筑工人直言:“农民工有几个能拿到高温津贴?!”在徐家汇美罗城,一名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户外保洁员同样表示公司只提供盐汽水等消暑用品。

  劳动者“忍气吞声”

  各地政策“冷热不均”

  多年难推进“清凉权”全覆盖的背后,不仅是劳资权益不对等和劳动监管不到位带来的.“忍气吞声”,更存在各地发放津贴因地制宜采用“土政策”带来的“冷热不均”。

  上海市总工会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7%的职工会在高温津贴被拖欠克扣时选择维权,38%的职工选择为了饭碗而放弃维权。记者走访的30余名户外工作者中,无一人能准确说出管理办法中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更不清楚高温津贴属于他们应得的薪资。当询问是否想要维护权利时,一些劳动者连连摆手:“这是关系饭碗的事,可不能讲。有盐汽水就行了!”

  领不到的“敢怒不敢言”,还有领到的高温津贴“太小气”的。按照相关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是现实中,一些“火炉”城市的高温补贴多年“原地踏步”,远远落后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

  由于高温津贴制定权下放,各地因补贴标准不同,同样的高温工作环境下,造成津贴高低不均。除“冷热不均”之余,各地的标准还多年“原地踏步”。近年来,上海、浙江、北京等地纷纷上调了最低发放标准,天津则实行动态高温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但有些地区却是多年未变,比如,湖南从2005年至今未调高温补贴标准。

  提标准重监管

  更要“高温假”

  要打破高温津贴发放的尴尬,切实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权益,化解“冷热不均”和加强监管之余,一些地区近年来开始试行的高温假、夏季“2.5天假”等新探索也值得借鉴和推广。

  专家指出,尽管高温津贴制定权下放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不均衡,但实际情况却有违初衷,这暴露出一些地方在使用地方自由裁量权时的漏洞。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建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进行细化,明确具体应如何调整。

  “无论是绿豆汤、冷饮、盐汽水,还是高温津贴,都不能停留在表面文章,发放消暑物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说,用工单位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用人意识,主动作为,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保护劳动者的“清凉权”,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杭州、沈阳等地一些企业主动为员工集体放“带薪高温假”,员工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而照常领取工资和高温补助。自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起,已有江西、河北、江西、湖北、重庆等10余个省份针对“2.5天假”出台相关政策,优化调整了夏季的作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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