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政策

时间:2020-11-15 08:31:57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青岛落户政策2017年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落户政策相关资讯,今天小编准备了青岛落户政策2017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2号文件进一步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50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针对农村籍大学生,探索省内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对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实际,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济南、青岛市要加快取消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问题。

  二、切实保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成员备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推进县、乡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全覆盖,健全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有序流转,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探索形成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三、健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强化经济发达地区主体责任,引导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依靠自有财力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省财政根据农业转移人口规模以及市民化成本差异,对转移支付规模、结构进行动态调整。省财政在安排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性住房奖补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四、严格落实“人地挂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机制,以城镇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口进入城市落户规模为依据,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的'设区市和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加大非户籍人口住房保障覆盖力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基本住房保障权利,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支持缴存人异地提取使用。

  六、强化政策配套。进一步搞好有关政策整合、衔接和配套工作,对国办发〔2016〕72号、鲁政发〔2016〕23号和鲁办发〔2016〕50号文件提出的户籍管理、公共服务保障、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配套政策要求,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出台实施,形成政策合力。建立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的动态跟踪,定期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七、完善监测监督。加快建立完善统一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体系,准确快捷反映各地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列入各市统计公报。对农民进城落户工作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2018年上半年完成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的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评估。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延伸阅读:力推户籍制改革 山东想走在前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将结合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50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以省政府办公厅的义下发文件,力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且以济南和青岛这两座大城市为重点,将取消购房限制等。这说明山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精神,努力在户籍改革上走在前列。推动非户籍人口能在无障碍条件下落户城市,是国务院的重要部署,也是事关百姓福祉的大事。从山东这个通知来看,里面有很多新内容。通知中的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健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加大非户籍人口住房保障覆盖力度、强化政策配套、完善监测监督,这七大项覆盖面广,措施完善,既有具体的指导性规定,又有落实的体制机制保障,更有严格的检测和监督,这就为政策的实施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例如,“济南、青岛市要加快取消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对进城农民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在城镇务工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口上规定,“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在覆盖面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基本住房保障权利,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这些措施都很有新意,也符合实际。

  在令人高度关注的“强化政策配套”和“完善监测监督”方面,通知根据一个国发办、两个鲁发办的三个文件要求,定期跟踪、评估,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就是机制保障。更值得注意的是“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可视为把这项工作与部门和个人的升迁和奖惩挂钩,就是工作不力的“问责”依据。

  多年来,一纸户口令不少人“眼泪在飞”。饱受非议的户籍制度僵而不死,给人们在迁徙、婚姻、务工、购房、求学等基本生存上设置了巨大障碍。死板的户籍制绑架了个人自由、婚姻、教育、住房、医疗等多项基本权利。不少城市甚至出台土政策,把户口歧视政策进一步扩大。如北京,数年前买节能灯泡、妇女肿瘤筛查、老人免费逛公园等都要有北京户口才能享受。当年李亚鹏与王菲离婚,他就是老老实实“打飞的”去户口所在地新疆办的离婚手续,只因为他没有北京户口!

  当然,户籍全面放开还需时间,但山东至少在积极响应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在为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贡献着山东力量。本来,户籍仅是具有“登记、统计、管理人们基本信息”的单纯功能,因此,用户籍制管控社会各领域尤其是社会福利的做法,早已不与时俱进。事实证明,限制户籍不是治理社会的良策,社会制度中哪怕有一点点的瑕疵和疏漏,都有可能给众多人造成无法预料的伤害。对这部分人的权利、尊严、福利的伤害积累起来,就是负能量,甚至有可能使人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对抗。所以,凡是在阻碍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就是在给改革发展添堵,为全面小康设置障碍。由此,山东力推户籍改革,想走在前列就值得关注,也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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