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时间:2024-08-05 23:42:17 社保政策资讯

2017年最新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966元和14832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472元。

2017年最新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

  值得注意的是,1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7至12月的缴费差额。

  此外,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200元,月平均工资为6350元。2016年1至6月份已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不再到区县人力社保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2016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944元计算,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延伸阅读:

  天津五险一金怎么转?天津社保转移流程

  天津五险一金怎么转?专家表示,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

  问:天津五险一金怎么转?

  专家答:

  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办理人到天津的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纳凭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并且要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然后将材料交到在外地的新参保地,办理保险转移。

  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清册》一式二份

  (2)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整体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当时打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通知书》一式三份。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转移清册》、《转移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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