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疗保险报销报销信息

时间:2020-09-14 16:11:48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山西医疗保险报销报销信息

  山西省近日出台新政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普升10%,最高报销额平均提高3万元以上。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具体调整为:最高报销限额及支付比例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从原来的20万元、7万元提高到23万元、10万元。同时,在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报销75%、85%、90%,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3%提高到83%;居民医保分别报销60%、70%、85%,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起付线标准降低。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比调整前降低了7.6个百分点。

  扩大支付范围。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如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家用医疗器械,以及为其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纳的费用,都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

  补助标准提高。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由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元;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则全部由政府补贴。

  该省还调整了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将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医保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降至10%,将参保患者使用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降至5%,分别比原来降低了5个百分点。

  这几天,通过本报的连续报道,小白鹤的病情被广大读者所知,也牵动了大家的心。实际上,在政府医疗保障制度层面,无论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有关于大病报销的设计。3月27日,本报记者就此走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为读者详解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在山西省,城镇职业人群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非从业人员(包括大中小学生等)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社会保险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农村居民则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山西省卫生部门管理。近几年,山西省持续提高以上3种医保制度的报销水平,减轻参保、参合人员医疗负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发出专门通知明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最高报销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不低于2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6万元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17万元以上;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实际操作中,不少地市已经超过了省里规定的这个最低标准,很多地市还在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上开展了大病补充保险,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省卫生厅也在不断提高新农合年最高报销额度。省卫生厅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新农合曾先后5次增加财政补助,年最高报销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上。其中,2013年年最高报销额度提高到15万元。同时,全省农民大病医保新增14个病种,扩大至20种。目前,山西省许多地方建立了大病医保制度,大病报销在不同医保制度都有体现,不过,地区间制度有差异,待遇水平也不平衡。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实行的是市级统筹,这就意味着具体的医保操作办法、报销标准,要以各地市为准。省卫生厅管理的新农合情况类似。

  那么,纳入医保制度的大病有哪些?

  病种:城乡报销大病有差异

  以太原市为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关于大病的政策有所不同。

  首先,大病是个相对概念。“花费数千元看一场病,可能对于一个低收入家庭而言,就是一场大病。”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而太原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概念上的大病,则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的,目前有30种,包括血友病、慢性白血病、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等。(标准见附表)

  记者还了解到,纳入太原市新农合报销的大病,目前有20种,分别是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

  对于大病报销而言,3种医保制度报销情况大同小异。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例,介绍了大病报销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成年人,也有儿童等未成年人。”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类人在大病报销时,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共同点在于,所有参保的白血病患者住院(一般是三甲医院)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先要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符合政策的医疗费,年最高报销额度为6万元。如果参保人员年报销额度超过6万元,再通过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符合政策的医疗费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4万元。两项相加,年最高报销20万元。“特殊之处在于,如果是未成年人,包括大学生、新生儿在内,白血病报销则不封顶。”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但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同时就医必须在指定的3家权威医院进行,即省儿童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未成年人,包括大学生、新生儿在内患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病,也可享受报销不封顶的待遇。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大病住院治疗后,有的需要持续进行门诊治疗,比如白血病、尿毒症等。“这些大病的报销,则还需要通过门诊大病报销的方式进行。”(标准见附表)

  住院医疗费用之外,便是门诊医疗费用。要顺利报销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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