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31日至明年1月2日 医保结算暂停36小时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2015年12月31日18时至2016年1月2日6时,杭州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其间暂停本市主城区医保结算、医保“一卡通”结算、工伤定点结算、主城区与萧山余杭富阳四地医保互认结算以及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培训鉴定等业务经办,同时暂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应的网上办事业务、杭州银行和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个体劳动者参保委托业务、联合银行城乡居保缴费业务、电话咨询服务等,暂停时间共计36小时。
人社信息系统停机切换期间,主城区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含“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在2016年1月4日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原始发票、有银联标志的本人银行卡及其他报销所需资料,到主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其中,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在“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全额支付后,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