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

时间:2020-11-05 10:36:00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保险是大家都很关注的民生问题,那么北京养老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市民对话一把手”栏目中表示,为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来京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本市将研究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优待政策。此外,今年全市将建设不少于200家养老服务驿站,优先在老龄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建设。为了方便住在老楼的老人上下楼,今年所有的养老服务驿站将配备爬楼机,社区老人可免费租用。

  打造“四级三边”养老体系

  “北京平均每天增长500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增加15万。按照这种速度,以后户籍人口中,每3个人中就会有1个老年人。”李万钧说,截至目前,北京市的户籍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了350多万,到2020年将突破400万。

  面对这350多万老年人,本市正在建立“四级三边”养老服务体系。“四级”即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四个层面。市级负责统筹谋划、出政策以及行业监督,区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区里的养老服务资源,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通过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直接为老人提供服务。李万钧说,“市区两级更像总调度台,而街居两级则是老年人就近获取养老服务的总服务台。”根据规划,大部分老年人在周边3公里内就有养老照料中心,1公里内有驿站。 “三边”指老年人的周边、身边、床边。周边是让老年人在活动区域内能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服务,身边就是老年人下楼以后就可以有贴心的服务,床边是指养老服务要延伸到家里。

  今年养老驿站将配爬楼机

  “现在96%的老年人选择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李万钧说,本市从去年开始启动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并开展了150个试点,利用社区的设施和资源,让老年人不离社区就近享受方便快捷的为老服务。

  李万钧出示了一张全市老年人口分布地图,这张图颜色深浅不一,有红、橙、黄、蓝和白多种颜色,中心城区红色和橙色的区域相对多。“像红色区域,1平方公里老年人超过了1万人,橙色方块中也得有三五千人。”李万钧说,驿站设置的原则就是追着老年人扎堆的地方走,今年,市民政局将对深红色、红色的地方首先建设驿站,争取用1至2年时间均衡建设,再用1至2年逐步加密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建设1000多个驿站,实现全覆盖。

  民政部门曾经做过调查,老年人最看好的上门服务有医疗、就餐、助浴和家政。去年市民政局在城六区和房山、顺义开展了养老助餐服务试点,通过扶持专业餐饮企业、增强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功能等方式,建立了中央厨房+社区的配餐、送餐和助餐体系,各个区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住在老旧小区的老人,由于没有电梯,上下楼格外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李万钧表示,今年所有的'养老服务驿站将配备爬楼机,辅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下楼。“每台爬楼机的价格在2万至4万元左右,政府将给养老服务驿站提供补贴。驿站配备之后,老人可以免费租用。”

  扶持嵌入式小型养老院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共有587家,其中531家处于开业运营状态,还有56家处于开工建设中。全市拥有养老床位12.6万张,其中运营床位11.1万张。李万钧说,目前床位闲置和一床难求现象同时并存,机构分布与人口密度地区也不完全匹配。“所以近些年来,我们不再把床位建设数量指标作为考核各区养老工作的唯一指标,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把养老工作重点调整到居家养老上来,推动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开展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扶持建设街坊式、家门口、嵌入式的社区小型养老院和服务设施,并通过设施平台实现入户为老人服务,得到了基层各界和广大老年人的高度认可。”

  将打造养老人才职称体系

  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的问题,李万钧坦言,目前全市养老服务队伍存在“三低三高”问题,即从业人员待遇低工作强度高、学历低年龄高、地位低流动率高。在总量上,也存在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养老机构住着6万多人,随着越来越多的老人入住,护理员的缺口就会显现出来。以目前在岗的机构养老护理员7000人计算,如按照护理员对老人的比例平均为1比4计算,缺口有2.4万人之多。

  为解决养老护理人员总量和结构问题,去年12月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开源截流”为目标制定了相应政策。“开源”就是扩大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让更多人才进到养老行业;“截流”就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扶持手段,让已进来的人才留得住。今后本市还将打造适合养老人才的职称体系,为护理员开办培训学校免费培训。目前正在研究社会保险、特殊岗位补贴等政策支撑,如为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来京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优待政策;养老服务人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机构;优秀养老服务人才,优先给予深造学习机会、优先推荐奖评。

  延伸阅读: 2017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以来,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区市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部分地区降低了失业保险个人费率。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那么,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后,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的目标实现如何?小编对此进行了梳理与调查。

  至少19省份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有21个省区市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梳理发现,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江苏、海南、云南等19个省区市宣布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

  在失业保险费率方面,北京、重庆、四川、江西、新疆、广东、湖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宁夏、甘肃、河南、湖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为1.5%。

  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2016年4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说,根据初步测算,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1个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元~600亿元,再加上2015年先后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降费率,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实际调查来看,降低社保费率对职工到手的工资并无明显影响。

  上海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总工会的工会指导员汪瑛计算说:“社保费率调整对个人的实际收入影响并不大。从个人负担的缴费比例来看,只有失业保险下降了0.5%,其他不变。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调整前个人承担失业保险费3563×1%=35.63元,调整后个人承担失业保险费3563×0.5%=17.82元,差额为17.81元。这差额体现在每月工资中,真的影响不大。”

  东莞某电线电缆制造工厂人力主管吴华夏告诉记者,广东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至1%。“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后,以我个人为例,我自己少缴纳了8元,单位少缴纳13.9元。”3月份调整后,他所在的企业每月社保缴纳总额仅减少了6676元。在吴华夏看来,降费率还不够“解渴”。

  社保待遇方面,许多专家认为短时间内是稳定的。 “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告诉记者,社保待遇是既定的,是国家承诺的计发数,不会说存在基金缺口就降低待遇。

  但他表示,“费率的调整,可能影响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进而待遇上涨的步伐会放缓。”

  避免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影响低收入劳动者

  进入“十三五”以来,“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给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是社保改革的重要目标。

  调查发现,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低收入群体也可能因此面临到手工资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导致实际到手工资更少。

  以北京为例,北京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平均工资的40%确定,那么这两项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则由原来的2585元增加到2834元,增加了249元。即,如果一名企业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2834元,则要按2834元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算一笔账,如果一个职工月薪一直为2500元,那么该职工在实际工资未变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则增加了249元。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费率为8%,失业保险的个人费率为0.2%;这两项社保,该职工要增加个人缴费20多元。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低收入群体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人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不过,上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不少专家认为,社会平均工资是一个平均数,对高、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合理地区别对待。对于职工来说,无论是在大企业还是在小企业工作,参加社保享受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

  “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经过小编的介绍,相信您对2017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最新消息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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