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

时间:2022-05-29 05:19:16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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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

  日前,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在江西省落地,以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养老保险费率也由20%降至19%。

江西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

  据江西日报5月7日消息,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加强扩面征缴,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拓展阅读

  2015年江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上调:

  江西省2015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相对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设置五个档:低于60%、80%或相等或高于200%、300%,五个档的交费基数分别为2325元、3100元、3875元、7750元、11625元,年平均交纳养老保险费即分别为5580元、7440元、9300元、18600元、27900元。

  虽然江西省上调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但是实际上退休后这笔钱都可以返还到个人账户,多缴也不意味着吃亏,因为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遵循“多缴多领、少缴少领、不缴不领”的原则。

  江西省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 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女职工)

  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江西省养老经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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