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解读

时间:2020-11-19 09:25:19 养老保险

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解读

  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河北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在唐山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后怎么办?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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