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办法有哪些呢?义乌市近日为了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推行了相应的奖励办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义乌市名优教师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旨在创设名优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充分发挥好名优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激励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快速成长的长效机制。
奖励对象是在我市任职任教,获得相关业务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及集体。奖励方式、标准如下。
特级教师:考核合格20000元/年、考核良好30000元/年、考核优秀40000元/年;
省级名师名校长:考核合格20000元/年、考核良好24000元/年、考核优秀30000元/年;
金华市级名师名校长: 考核合格10000元/年、考核良好12000元/年、考核优秀15000元/年;
义乌市级届内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6000元/年、考核良好9000元/年、考核优秀12000元/年;
全国模范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全国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20000元;
浙江省杰出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
省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10000元,浙江省优质课一等奖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金华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5000元,金华市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义乌市级名校长、优秀支教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义乌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义乌市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以上奖励津贴不包括国家、省、金华市规定应享受的奖励与津贴。
对于名师名校长专项奖励基金(以年度计算)的规定是:
特级教师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50000元,主要用于特级教师教科研活动、带徒、外出培训等。
金华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0000元,主要用于名师名校长课题研究、扶持薄弱学校、教科研活动、讲座、带徒、外出培训等。
义乌市名师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20000元,主要用于名师教科研活动、带徒、讲座、外出培训等。
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基金。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科教奖励基金,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引进名师名校长奖励基金。引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校长,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市(地)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按照规定,奖励资金在义乌市名师名校长专项资金中列支,奖金的发放应与对名优教师的考核挂钩,具体由市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并发放。发放对象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
延伸阅读:学校教学奖励办法出台
12月15日,学校印发 《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奖励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竞赛奖、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教师。
教学奖励办法由总则、奖励项目、奖励实施、附则四部分组成。教学奖励经费分别奖励给个人、团队和单位。
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3万元,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除国家和省部奖励外,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额度与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额度同为100万元人民币;设立“教学名师奖”,校级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8万元,发挥教学名师树立典型、带动示范的作用;设立“教学竞赛奖”,校级讲课比赛每年举行一次,根据所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等不同奖项给予奖励;学校首次设立“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奖”,学校每年公布一次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名单,奖励在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其他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或教师团队,根据所指导学科竞赛类型的不同给予相应奖励。
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教学成果按本办法进行奖励。《湖南大学教学成果申报、评选与奖励办法》、《湖南大学研究性教学比赛办法》自行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