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服务指南
合肥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应该怎么办理?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合肥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服务指南,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二、设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8号令)
3.《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4.《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三、申请条件
合肥市户籍在外地就业,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外地失业证或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联系函(原件)。
五、办理地点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东南角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包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创新大道2760号动漫公寓三楼徽商银行创新大道支行楼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莲花路519号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经开区人才市场二楼)
合肥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窗口(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叉口东南角新站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六、办理时间
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七、联系电话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4493232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699350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597570
包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63357140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6531558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 63810057
合肥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窗口 65777232
八、办理流程
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提供的合肥市户口簿和外地失业证或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迁失业保险联系函后为失业人员出具调档函和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失业人员持档案函和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调档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人员持档案、失业保险转移单、户口本等到合肥市办理失业关系转入手续(省外转入需等失业金转入合肥市失业保险财政专户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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