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单位如何申报
失业保险单位如何申报呢?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吧,快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缴费申报?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参保单位需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并提供失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时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变动缴费申报,填报《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减情况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办理缴费申报手续,经办机构予以受理。
怎样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政治党派,按其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及其工资额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关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申报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省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做好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申报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工作部署,自2017年6月1日起漳州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都必须按照职工明细申报失业保险费,停止单独汇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参保单位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
http://sy.edtsoft.com进行注册。
注: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可从首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2、注册完成后,请登录系统进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操作,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业务办理→未审核数据查询”及“相关查询”查询增减员数据审核情况。注:用户名为地税电脑编号,初始密码为地税电脑编号后6位数字,首次登录需进行密码更改。
3、增减员办理成功4个工作日后,请向地税机关申报(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
4、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过程中,遇到人员增减员问题,请致电:4009-988-988进行咨询,如遇到申报缴费问题,请致电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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