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已启动:需在10月28日前申报

时间:2020-10-08 11:08:14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已启动:需在10月28日前申报

  据悉,为支持大庆全市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就业岗位,高新区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申报。

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已启动:需在10月28日前申报

  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已启动:需在10月28日前申报

  日前,记者了解到,为支持大庆全市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就业岗位,高新区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申报。

  记者了解到,稳岗补贴是在保障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可持续的条件下,通过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推助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大庆市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对本市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做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申报: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年以内无欠费记录;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大庆市城镇失业登记率,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能够提供财政部门的往来票据。

  补贴标准为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据了解,高新区各企业需在10月28日前到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地点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66、67号窗口)申报,有不明事宜可致电6041996进行咨询。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对申请稳岗补贴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裁员、稳岗、财务是否规范管理等情况予以认定并上报市人社局后,将进入审核、公示和审批阶段,最后,进入稳岗补贴发放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稳岗补贴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享受的社保补贴要在单位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人社部门要建立监管机制,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以后申请补贴的资格。

  【拓展阅读】

  高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每人每月提高至100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近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对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差额部分予以补发。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它待遇,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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