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烟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什么?在哪些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相信很多烟台的市民都比较关注,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一、烟台哪些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以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失他业保险待遇。
三、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失业职工档案
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
3、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2张
5、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6、户口本原件
7、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许在7日内将个人档案材料送交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经审查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开具失业职工参加集中教育《通知》,由单位转交个人。
2、失业职工持《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六楼10号教室参加集中教育,并办理失业登记,对无故不参加的,或不符从管理的,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作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对待。
3、参加集中教育时,失业职工要填写《失业求职意向培训意向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就业办公室将以《登记表》和身份证为依据,编制《失业保险金发放表》、办理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个人不填写《登记表》、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将不能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4、对要求办理挂档手续的失业职工可马上介绍到劳动事务代理所办理有关手续。
5、对要求参加职工培训的失业职工,根据所报专业,有劳动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后通知失业职工办理报名、上课手续。
6、对失业职工的求职意向,由市场部输入微机进行推荐,并通知失业职工参加面视和应聘。
7、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证》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
五、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地点
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地址:烟台南大街83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府后路2号
电话:0535-6246942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华茂街30号
电话:0535-6012333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华街699号
电话:(0535)4317385
六、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烟台失业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
【拓展阅读】
烟台开发区失业金标准上调至1000元
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由现行的每人每月95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
据悉,本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主要考虑物价上涨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这是继2015年开发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950元后,再次进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同时,也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10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开发区今年上半年累计发放失业金1685万元,截止到二季度末,领取失业金人数3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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