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最低标准提高

时间:2020-11-21 09:18:25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苏州失业保险最低标准提高

  导语: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975元提高到每月1053元,首次达到千元以上。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仍按1820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执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苏州失业保险最低标准提高

  苏州失业保险最低标准提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消费成本逐年攀升,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为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新的待遇标准,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第一时间调整失业金标准参数,确保新增领取失业金人员能够按照新标准领取失业金,并对符合标准调整条件的在领失业金人员按新标准进行补差调整,进一步了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 今年上半年,苏州市共为11.55万人发放了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5.03亿元,为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达9452.65万元。

  失业金到期后,能否继续享受

  本地市民蔡女士,本月满48周岁,从2012年8月起在市区领取失业金,今年7月将到期。她想知道自己符不符合延长失业金享受期限条件,如符合,能延长多长时间,领取标准是不是现在的1320元?

  对此,市就管中心失业保险科刘军科长表示,苏州市区户籍男58周岁、女48周岁的在领失业金人员,如失业前在市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且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就业的,可在失业金领取期满当月起申请延长。所以,蔡女士符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刘军表示,延长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目前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如今后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失业金标准也将同步调整。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等。需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如蔡女士在此期间重新就业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期满后,失业金该怎么算

  29岁的小张从宿迁来苏州,在市区某劳务派遣单位就业,参加社保七年零三个月,本月底合同将期满后打算回老家。她问自己能否在苏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能,可领几个月,每月多少钱?

  刘军说,“合同期满”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小张之前缴费满7年,可享受1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其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但须控制在我市公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内,即不低于当前我市失业保险最低标准,不高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

  小张可先携身份证件等,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然后到指定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失业保险窗口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存折后按月领取。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久?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

  三、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手续?

  携带《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及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原单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市区失业保险金审核地点在什么地方?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桐泾北路11号)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十梓街548号)“失业保险审核”窗口

  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审核”窗口(解放东路117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

  高新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审核”窗口(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

  吴中区就业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越溪塔韵路178号)

  相城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窗口(庆元路168号市民中心1楼)

  五、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计算?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标准须在当地政府公布标准的范围内)

  六、拿到失业保险金审核单后去哪办理申领手续?

  (1)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以外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原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镇)办理;

  (2)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办理;

  (3)相城区户籍人员在相城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苏州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失业金领取所需材料

  1. 与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2. 户口簿

  3. 《身份证》

  4. 3张一寸免冠照片

  二、失业金领取所需流程

  1. 去退工备案登记对应的市或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 到指定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

  3. 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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