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失业保险实行新制度

时间:2020-10-14 12:29:25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泸州失业保险实行新制度

  泸州失业保险实行“一增一减一补贴” 制度

泸州失业保险实行新制度

  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失业保险制度实行“一增一减一补贴”,其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到了966元,而缴费费率却整体下调,并实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等惠民政策,失业保险“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福音。

  据了解,“一补贴”即实施稳岗补贴制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高50%的稳岗补贴。目前,我市已分两批向275 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717万元,激发了参保企业稳定岗位的积极性。

  “一减”即下调缴费费率。我市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全年为企业和参保职工个人减轻负担5483.6万元。

  “一增”即失业保险待遇大幅增加。我市自2015年7月1日起,对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其待遇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66元,人均增加91元,增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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