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22-06-02 09:46:22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已经出台,具体是怎样的呢?你是否也很好奇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参保单位填写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或产假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需提供上述1、4、5、6材料。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 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 0.5 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 0.5 个月。

  (二)妊娠 3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

  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2、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3、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 2000 元、助娩产 1500 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 1000 元。

  延伸阅读:杭州市产假工资计算方法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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