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座谈会在徐召开

时间:2022-06-22 02:10:52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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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座谈会在徐召开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座谈会在徐召开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座谈会在徐召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人社部社保中心带队,天津市、安徽省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调研团,来徐研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进展情况,并考察借鉴徐州医保中心先进工作经验。他们先后参观了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视频监控室等,并认真观看了视频录像。江苏省医保中心副调研员朱晨光陪同调研。他首先介绍了江苏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进程,市医保中心主任黄广振就经办一体化、智能监控信息一体化、结算方式一体化、信息系统一体化、医疗管理与服务协议一体化五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调研团成员分别与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沟通。天津市社保中心王歆副处长表示把徐州管理经验和做法带回去,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会更好地推进当地医保事业。

  近年来,在部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医保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做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徐州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作在更高平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的更大跨越,全面推动医保事业发展,其惠民效应和社会舆评都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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