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口过于众多,年轻人的思想也在不断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情侣们选择了晚婚和晚育,我国国家对于晚婚晚育这方面的福利是相对比较完善的,一般来说晚婚晚育的假期是比正常婚育的假期要多,那么晚婚晚育产假规定规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30条 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第三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生育津贴与工资待遇(2025 新规重点)
1. 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优先按 “单位平均工资” 核算,不按个人社保缴费基数(避免低缴少领)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连续缴满 6-12 个月(各省差异),可享受同等津贴待遇
2. 差额补足新规(硬性要求)
若女职工月工资>单位平均工资,津贴与工资的差额部分,公司必须全额补足(法定责任,可投诉维权)
示例:广东宝妈月薪 10000 元,公司平均工资 8000 元,休 178 天
津贴 = 8000÷30×178≈47467 元,工资差额 =(10000-8000)×(178÷30)≈11867 元,最终到手≈59334 元
3. 权益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不降低,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按 “自然日” 计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建议避开节假日休假更划算)
宝爸配套福利(2025 统一底线)
陪产假:国家保底 15 天,各省 15-30 天(北京、上海、广东等已落实),全额带薪
父母育儿假:夫妻共享 5-20 天(各省差异),可拆分使用(如宝爸休 10 天、宝妈休 5 天)
关键提醒
无 “晚婚晚育” 专项假:2025 年已取消原晚婚(男 25+、女 23+)额外假期,所有产妇统一按上述标准享受福利
地方细则查询:各省具体天数、母乳假政策、医保缴费要求可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或拨打 12333 咨询
维权渠道: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克扣假期、少发津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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