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二胎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26 05:27:57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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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二胎政策解读

  吉林省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除了即将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外,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吉林省的二胎政策如下: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第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四)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五)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吉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吉林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可优先安排大龄夫妇再生育

  针对是否会出现符合条件夫妇扎堆生育的问题,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启动时间,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但是,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这个问题。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单独二胎如何申请: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在此之前吉林省实施的是两孩政策:

  各省(区、市)都规定,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包括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的农村居民。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安徽等7省(市)规定,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农民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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