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资讯

时间:2022-06-16 05:47:10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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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X年是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验收年,也是中国特色法制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掌握本单位贯彻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制六进、构建和谐、文明单位建设情况,本中心认真配合全市法制建设部署,按照市法建办《关于印发《201X年XX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攀法建〔201X〕1 号)要求,结合市委《XX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议考核细则》(攀委办〔20XX〕4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法建领〔201X〕1号)要求,对20XX-201X年本单位普法工作做了认真自查总结,自查得分96分。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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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情况自查得分19分)

  为全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五·五”普法工作,20XX年成立了 “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此外,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切实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经费、任务三落实。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制定了我中心“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档案普法等多项工作制度,此外,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和党员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人大、政协监督等系列内控、监督制度,将党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提高效率,加强监督,畅通信息发布和反馈渠道,健全制度保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法律学习情况自查得分19分,队伍法制教育情况19分,面向社会法制宣传情况20分)

  按照市法建办依法治理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以“传播法律知识,推进中心‘三个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攀枝花做出积极贡献”的宣传思路为宗旨,重点围绕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国家《宪法》、《档案法》以及新颁发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以及国家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调整等进行学习和宣传,截至目前,每年均举办《宪法》专题法制讲座和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专题学习,下发文件资料、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学习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要求职工每季度完成学习笔记1篇,发放《档案法》等学习资料63本;每年选派2-4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业务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由建设部组织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同时,还积极派遣管理人员参加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档案法、会计业务知识的培训,从而加深广大干部职工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力度,营造积极学法的浓郁氛围。

  此外,加大宣传力度,除在我单位办公区域设立法制宣传栏,“12.4”等节日宣传,住房公积金网络,办事窗口,电话、信访答疑,效能热线,对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反馈等方式继续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公积金缴存、支取政策和办事流程等外,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在资金提取、贷款办理相关部门明显位置张贴关于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信贷业务办理的最新政策,在市中心广场多次举办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咨询答疑活动,为方便群众掌握最新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提供了帮助。

  将普法与创先争优、廉政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创新普法手段。以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将部门学法活动与年终考核评定挂钩,制定了本单位各部门考核五五普法细则和职工个人学习计划,严格学习时间和考勤制度,保证了学习任务的完成;以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契机,将普法宣传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廉洁行政、反腐败思想,切实加强了廉洁型机关和廉洁型个人建设、营造了良好机关氛围;以表彰先进、激励有效为抓手,积极开展年终文明窗口建设、年度先进部门及个人、五好家庭等评比活动,进而激励职工进一步转变学习观念,树立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学习模范,以模范的先锋带头作用带动职工学习法律、专研法律的热情。

  三、积极推进依法办事(行业依法治理情况自查得分19分)

  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对贯彻落实国家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以推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契机,促进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加大了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定的力度,对缴存比例超过12%的26个单位进行了纠正;对缴存基数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550元的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对重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理程序,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要求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积金,对信贷、会计、计算机等业务部门实行贷审分离决策监督体系,认真执行会计业务决算三分管制度,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积极清缴未收回资金,确保资金完整、安全;严格考勤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要求职工自觉遵守岗位纪律,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等现象发生。

  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攀办发〔20XX〕14号)要求,做到了信息对群众的主动和及时公开;此外,在公众信息网和住房公积金网上公开3321013等4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全单位形成依法治理的良好风气奠定基础。

  四、普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通过普法,使干部职工责任感更加到位,履职积极性大大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在单位内部形成学风浓、纪律好、办事效率高的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更加解掌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增强按制度、规定办事的自觉性。

  另一方面,单位内部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内控管理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普法宣传制度、法制宣传教育记录和相关档案资料还不够完善;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六、普法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切实按照市法建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增加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了解程度;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规章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归档、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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