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0-08-29 19:06:09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有什么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6、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武汉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武汉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以下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8、出国、出境定居;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武汉公积金缴存

  1、缴存比例:武汉地区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最低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2、缴存上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还款说明

  提前还款: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随时(无次数限制)到其贷款银行所属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须不少于5000元。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等额还款)或等额本金(首月还款额最多,后逐月等额递减)。

  延伸阅读:武汉:公积金贷款发放有序进行

  在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大力支持武汉市缴存职工刚性基本住房需求。特别是2016年10月以来,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同时认真整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对湖北省的反馈意见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武汉公积金个贷率达106%,短期流动性缺口明显”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严控个人贷款风险,并对个人贷款审批和发放节奏进行了适度适当控制。

  资金总量控制,动态平衡。按照住房贷款调控政策,依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历年归集、提取、贷款等经验值测算,对每月新增可发放贷款资金进行预估测算,制订贷款发放计划;每日进行公积金归集、提取、放款资金实时盘点,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适时放款。

  优先满足刚需,有序放款。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条件的刚需购房职工家庭,实行“三优先”原则。优先发放购买“二手房”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因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耽搁时间过长的“一手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已具备交房条件,急需入住的“一手房”公积金贷款。

  应对特殊情况,统筹放款。一是解决因配合城市“三旧”改造拆迁后在外租房过渡,现急等新房入住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支持急需公积金贷款资金回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施工工程款的开发企业用款;三是按对等支持原则,积极支持长期以来对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歧视、不拒办、不拒贷”的开发企业楼盘。

  基于以上举措,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1月武汉市个人贷款发放量虽减少40%左右,但缴存职工大多能表示理解和支持,整体反映平稳,为武汉市党代会、“两会”召开以及市民祥和过节增添了和谐因素,积聚了正能量。

  下一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认真贯彻武汉市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站准出发点,站好落脚点,以实际行动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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