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时间:2022-05-31 01:21:50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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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你是不是也很想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前一段时间,石家庄市实行限购政策,银行逐渐收紧商业贷款,虽然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贷款居民享受基准利率7折左右的优惠,但是最近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调整。

  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年限不变

  这次政策调整涉及的是购房者首付的比例提高了,买第一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提高到30%,第二套住房提高到60%,而原来是都是20%。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子的居民,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贷款额度年限不变,最高额度60万,最长年限30年,贷款利率也没有变。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风志是这样介绍的。

  60万仍满足不了刚需购房者需求

  房天下统计数据显示,石家庄二手房3月份均价为每平米15628元,裕华区房价更是达到2万元。现在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自住的买房人来说不是“太够”。市民小王说:“2万一平,打算买60平的,就需要120万,付36万,比例三成,公积金最多贷款60万,这么算来还差了24万,算来算去还是买不起!”

  组合贷继续执行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风志提出了一个解决小王这种情况的办法:组合贷款。组合贷继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一起贷款。但是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要具备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比方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还贷能力,购买的是合法的自住住房等等;其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首套房70%、二套房40%的贷款额度。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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