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提取材料

时间:2020-10-31 11:38:19 住房公积金

南充公积金提取材料

  南充公积金提取材料分南充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和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下面是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览!

南充公积金提取材料

  南充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父母子女的需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3、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

  4、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两年之内)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3、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

  4、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两年之内)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购买二手房凭产权证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3、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两年之内)

  6、房管部门房屋交易的查询证明

  7、交易资金流向证明(交易资金实行监管的,提供资金结算监管证明)

  以上2—5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租住自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管部门出具的缴存人在工作所在地房产情况证明

  4.提取申请人根据租住房屋所属性质情况还需提供不同的资料:

  (1)租赁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的,提供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或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同时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收款凭证

  (2)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复印件;出租人租金收款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

  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退休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折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3、提取人身份证

  4、退休证或退休批复文件

  以上3—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般应由离、退休人员本人办理。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

  3、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相关清算组织文件。

  以上2、3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遭遇重大灾难事故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和子女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相关单位出具的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

  4、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灾难事故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火灾和交通事故。缴存当事人须在重大灾难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患重大疾病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和子女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医保部门提供的医疗费结算证明

  5、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精神分裂症等八种疾病。缴存当事人须在重大疾病出院结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3、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借款合同

  5、最近一年银行正常还款明细表(到贷款经办银行申请打印并加盖银行证明章)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因本市公积金贷款还贷的,免第3、4项材料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取时,先支取主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最近12个月有3期(含)以上逾期的,申请支取时,须正常还款3个月后再予支取。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判刑辞职解聘辞退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

  以上2、3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3、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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